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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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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应急管理局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2-06-15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2全市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3月2

 

 

2022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2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应急管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安全生产防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着力化解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防范变量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群死群伤自然灾害,推进“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服务保障“四城四区”建设,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应急管理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坚持应急管理部门政治机关、纪律队伍定位,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推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安全和发展理念入脑入心,不断增强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看齐核心、维护核心、追随核心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服务保障“四城四区”建设。树牢“项目为王”理念,细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深入开展重大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提高重点领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群死群伤自然灾害,加快构建与现代化新鹰城建设相适应的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为努力实现“一极二高三优四提升”发展目标保驾护航,为服务保障“四城四区”建设尽责任、作贡献。

(三)深入贯彻“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全面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市委“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有关要求,开展业务大练兵,建设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应急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成立党组织,把党支部建在每支应急救援队伍上,推动党的政治组织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优势。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监督执纪为主线,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利用权力和影响力谋取个人利益的案件。注重抓早抓小,及时发现掌握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发现违纪线索,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咬耳朵、扯袖子,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由“破纪”到“破法”,由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深化以案促改和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五)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形成党组织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部门监督责任“四责协同”、共同发力的良好局面。紧盯“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做深做细日常监督,全面提升监督效能。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有关制度和组织程序,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面提升履职尽责保安全的“硬实力”,为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六)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是落实党政领导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平顶山市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制度》,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安全生产责任的决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2021修订版),开展重点行业、高危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轮训。制订《关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水平的规定》,细化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关制度措施,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警示约谈、联合惩戒和行刑衔接力度,严肃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四是严格安全生产考核。推动安全生产考核结果纳入政府对市直部门的绩效考评,综合运用平安建设“三零创建”零事故考核,增加安全生产工作在地方党委、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中的权重,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在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中的运用。

(七)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展第四阶段巩固提升工作,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完善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全面总结评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各地各行业领域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根据《安全生产法》(2021修订版),持续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

(八)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一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市委市政府印发并组织实施《平顶山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整合执法职能、完善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方式,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监管执法体制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河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推动行政执法服装装备配备。二是提升执法成效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坚持“双随机、一公开”,推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认真落实执法“三项制度”,探索推行异地执法,提升监管执法质效。推行“互联网+执法”,坚持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确保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应用专项执法,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运行成果巩固提升。三是加强执法专业化建设。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力度,开展示范性执法,持续打造危化、非煤矿山、工贸等专业型执法“尖兵”队伍。

    (九)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煤矿领域,通过智能化建设、降低产量、优化系统等措施,切实把单班入井超500人的“大班次”矿井人员数量降下来。2022年底前,实现12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一矿一面”、120万吨/年以上矿井“一矿两面”生产,煤矿单班入井人数不得超过700人。继续推动冲击地压煤矿的采掘工作面、采深超千米的煤与瓦斯煤矿突出采掘工作面全部实现智能化。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冲击地压、水害等风险灾害治理。完善社会共治体系,严防非法违规开采。危险化学品领域,严密防控危化品产业转移风险,对转移项目全面实施设计诊断;继续实施危化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和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落实“一园一策”,实施动态管理,深入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和有毒气体泄露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和有效运行。非煤矿山领域,严格落实重点地下矿山县级政府领导分包联系制度尾矿库“3+2”五级联保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落实“一面一策”措施加快推进非煤矿山智能化无人(少人)化,全面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按照“五个结合”开展“解剖式”执法,推进实施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升级一批工贸领域,深化高温熔融吊运、钢铁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铝加工(深井铸造)等高危行业专项整治,持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标准化工作,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继续配合推动“万人助万企”活动走深走实。同时,协调相关部门,狠抓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和市政作业、消防、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控,持续推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

全力防范化解自然灾害安全风险

(十)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一是加强综合风险普查。持续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全面完成全国普查调查任务,探索建立普查数据常态更新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灾害监测预警。推进全市综合应急联动体系建设,健全多部门、多领域和专家参与的综合风险会商研判机制,提升灾害风险评估能力。三是加强自然灾害评估。建立健全我市自然灾害评估和事故调查工作体系,加强自然灾害调查评估能力。四是推动实施灾害民生综合(巨灾)保险工作。研究出台我市灾害民生综合(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十一)抓细抓实防汛抗旱工作。一是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细化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夯实重点部位防汛责任调整充实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共享、隐患排查整治、会商研判调度、应急处置救援等联动协作机制二是扎实做好各项准备。落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汛抗旱专题培训和综合演练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修订防汛抗旱预案方案抓好物资储备和队伍落实三是有效应对汛情旱情密切监视雨水汛旱情发展变化,加强监测预报预警统筹做好会商研判调度,提前组织转移避险及时开展抢险救援。

(十二)加强地震和地质灾害应对。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理顺市防震抗震救灾指挥体制,强化市县防震减灾应急管理职责。二是推动出台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意见,完成全市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的推广应用,推进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市防灾减灾救灾年度考核内容。三是协同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移民搬迁工程建设。

(十三)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一是持续完善法治体系和制度机制。编制应对极端条件下森林火灾专项预案,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火灾处置办法》修订工作,建立完善火灾信息处置、应急救援联动、物资保障、火灾调查评估等工作制度,提高应急保障和协同能力。二是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结合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研究谋划一批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项目。研究制定森林防灭火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地方标准,建强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完善群防群治体系。三是推动责任落实。深化火灾隐患治理,加强野外违规用火管控,强化森林火险趋势会商,指导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布火险信息,预置救援队伍,开展森林防火督导。综合运用检查、约谈、巡查、调查处理、挂牌督办、目标考核等措施,压实压细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管理责任和森林经营者主体责任。

(十四)强化自然灾害救灾救助。一是落实救灾和物资保障专项规划组织开展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衔接修订,完善市内救灾救助工作规程和标准,落实自然灾害统计调查制度,规范灾情统计分析、核查和报送。二是指导各县(市、区)结合自然灾害特点开展救灾物资库(点)规划建设。落实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十四五”专项规划,完善全市救灾物资数据库。加快推动市、县、乡落实救灾物资储备指导目录清单,建立全市救灾物资信息资料数据库,提升救灾保障效能。三是落实《关于加强全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充实和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研究制定灾害信息员补贴办法,提升基层灾害预警管理能力。四是压实地方政府救灾主体责任,落实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机制。

大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十五)加快推进应急管理规划组织实施。推进《平顶山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和《平顶山市特大暴雨灾后应急能力提升专项规划》的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充实规划项目库,加快项目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推进符合开工条件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十六)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一是加快推进建设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增强应急救援建设项目区域辐射带动功能作用。二是加强市级应急救援基地、市级骨干专业救援队伍救援技术装备配备,推进社会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同训共练,积极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市级重点救援队伍值班备勤,统筹协调各级各类专业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积极投入全市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四是推动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和应急演练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市、区)结合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指挥手册,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十七)推动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一是全面启动“智慧应急”建设,建设具备值班值守、突发事件报送、信息发布,应急决策和指挥救援等功能的全市综合应急联动体系。二是推进应急指挥通信网省市县乡四级贯通,实现电子政务外网与应急通信网的双网互备。三是升级完善安全生产智能化监管平台,进一步扩充数据接入范围,为应急指挥、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业务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完成“互联网+执法”和“互联网+安全生产”系统的试运行。四是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现涉及18种高危工艺装置的重大危险源、储存硝酸铵等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仓库、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装卸站台的监测监控。五是建立统一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制定省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规划并推进实施,及时高效发布安全提醒和灾害预警信息,建设嵌入全省应急智慧平台的舆情监测子系统。

(十八)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一是落实《河南省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学习借鉴开封市“应急管理+智慧网格”基层应急管理模式以及兰考县基层建设经验参考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做法,细化固化基层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标准,推动乡镇和街道应急管理“一办一队一库一平台”村(社区)一站两员建设二是加强执法能力装备、应急救援装备和通信保障装备建设,提升装备保障能力。三是贯彻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推动安全培训网络平台建设和线上培训,建立完整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信息库。组织开展企业员工大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试“走过场”专项整治四是持续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国家(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建立农村(社区)安全劝导员宣传工作机制,探索建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全面提升服务大局能力和水平

(十九)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一是结合应急管理三年以来的改革实践,优化调整应急管理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健全完善系统内部管理制度,做好系统内部文电运转、审计、保密、信息服务、督查督办等工作。坚持常态化三级值班值守,重点时段实行AB角带班,及时准确报送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信息。三是持续完善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应急保障实战应用、深化改革精准执法、市委巡察整改、应急指挥联合救援、重大风险分析研判等专班推进机制,围绕年度中心工作,紧盯重点难点任务,实行专班推进、课题突破,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四是细化调整应急管理部门承担的多个办公室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市安委会、减灾委、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会商研判、行业联动、区域联防,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能力。

(二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应急管理队伍。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鲜明用人导向,注重选拔德才兼备、担当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加强年轻干部培养,让年轻干部在吃劲岗位和复杂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充分发挥表彰奖励激励作用,在全系统培树先进典型,不断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二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分级分类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开展县(市、区)分管领导专题培训,组织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集中轮训,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区域性网格化的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教育培训网络。三是加强应急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宣传,持续开展应急管理先进典型事迹系列报道,提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的使命感荣誉感。

(二十一)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开展普法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局党委会议、应急大讲堂学法和举办领导干部法制专题培训班加大《安全生产法》(2021修订版)、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指导推动系统内部、重点企业开展应急法治文化创建。

   (二十二)主动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基本实现“一站式”和“网上办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精细化。推进互联网+政务、互联网+监管,做好行政许可委托下放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农村自然灾害、用电用气、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火灾防范、防溺水等,持续修订完善农村安全和防灾减灾指导手册。加强驻村帮扶力度,帮助做好乡村振兴规划,谋划产业发展项目,推动农村发展、农民致富。三是持续做好灾后恢复重建。持续将灾后恢复重建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继续落实好过渡期救助政策措施,配合做好倒损房屋重建工作,综合运用冬春救助、社会救助和政策帮扶,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有保障,助力建成让受灾群众放心的平安幸福新家园。四是配合做好河长制工作。按照市河长办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市级河长巡河,督促解决河道管理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加强防洪减灾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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