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745774297/2021-00001
- 发布日期
- 2021-12-08
- 主题分类
- 规划统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平顶山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2 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提升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36号)安排我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提升任务)预算120万元。
二、分配原则
豫财农综〔2021〕36号文件定向安排资金120万元,其中:鲁山县66万元,舞钢市54万元。
三、资金结构
以上资金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四、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 |||
县(市、区) | 小计 | 省级定向分配(万元) | 备注 |
鲁山县 | 66 | 66 | |
舞钢市 | 54 | 54 | |
合计 | 120 | 120 |
五、监督电话
财政部门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 0375-2686000乡村振兴部门公告公示监督电话:0375-3312317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