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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45774297/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2-02-25
  • 主题分类
  • 开发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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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社会
开发指导科2021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2-02-25 浏览次数: 浏览

2021年以来,开发指导科在市局领导的带领下,在兄弟科室的帮助下,围绕科室工作职责,科学谋划、积极创新、多措并举,全力推动产业、金融、雨露计划等各项业务工作不断提升,为全市在国家、省后评估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全市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科学谋划指导,定方向

(一)加强政策优化调整

2021年是5年过渡期的第一年,也是各项政策调整优化衔接的第一年,我科积极与省局对口处室沟通对接,认真研究学习新政策、新要求、新变化,及时转发或制定下发产业帮扶、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雨露计划”职业技术教育补助、支持南水北调移民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政策文件,同时还对调整变化的政策进行梳理、总结、提炼,制定政策清单下发给各县(市、区)指导工作开展。

(二)明确年度目标任务

为了更好的完成2021年度工作任务,我科年初对市级扶贫龙头企业、带贫企业认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各县年度培育任务,引导各县在抓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向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倾斜,提高产业发展市场竞争力。同时与市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等部门积极对接,科学制定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年度投放计划、“雨露计划”补贴工作年度目标等,细化任务到月,全面把握全年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水平。

(三)强化典型经验推广

     为了加强产业扶贫经验交流及典型模式的推广,我们开展产业扶贫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每季度组织各县(市)、石龙区对本地优势产业及典型做法进行梳理总结,筛选优秀案例,印发全市,供各县交流学习。同时也搜寻一些省内其他地市和省外与我市类似产业的优秀案例推荐给各县学习借鉴。

 二、加强载体建设,强根基   

(一)开展带贫企业、扶贫龙头企业认定

根据《市级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对全市范围内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规模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建立省级、市级扶贫龙头企业储备库,制定年度扶贫龙头企业、带贫企业认定计划,严把企业资质和带贫成效等认定标准,规范认定程序,并将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县、乡平时考核成绩,定期通报,强力推动扶贫龙企业认定和管理工作。2021年,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带贫企业认定和第三批市级扶贫龙头企业认定,新认定带贫企业66家、市级扶贫龙头企业7家。截至目前,共累计认定累计认定带贫企业(合作社)308家,省级扶贫龙头企业6家,市级扶贫龙头企业28家,县级扶贫龙头企业138家,累计带动2.8万户脱贫群众产业增收。

(二)规范光伏电站管理

 针对部分县(区)存在光伏电站运维不到位、收益分配不规范等问题,我们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及收益分配“回头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光伏电站运维工作要点及光伏收益分配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光伏电站逐个进行深入排查,定期监测运行状况,及时维护修复,确保全市光伏电站运维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收益分配管理进一步规范。2021年,全市363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和4个集中电站共收到购电费和补贴资金共计8300万元,其中用于公益性岗位开发、小型公益事业、临时奖励补助6153万元,累计开发公益岗位1.36万人次,奖励补助9265户。

(三)加强扶贫车间管理

2021年由于疫情、灾情的影响,针对部分因灾受损、因疫停产的扶贫车间,我们针对不同的情况,分类施策,加强工作指导和监测调度。对于因灾受损的扶贫车间督促加快修复进度,确保10月底前全部修复完成,恢复生产;对于因疫停产扶贫车间,加大对接帮扶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及时调整产能、加强疫情防控、寻找新客户、开发新订单,尽快开工投产;对于长期停产闲置的车间,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县区结合本地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无污染的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业,尽早发挥车间效益。截至目前全市146个扶贫车间正常运营139个,季节性运营7个,带动就业3170人,其中脱贫人口1227人。

三、强化金融扶贫,做支撑

一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年初科学制定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计划,逐月分解,明确目标任务。积极会同市金融工作局、市银保监局等相关部门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业务培训会、实地观摩会等,强化工作推进。定期汇总系统数据,加强分析研判,印发工作通报,科学调度。同时对落后县重点帮扶指导,改变了落后局面,提升了工作成效。截至2021年度,全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当年新增贷款6.18亿元,累计贷款18.6亿元,贷款余额户贷率26.64%,全省排名从年中第15名跃居至第8名。精准扶贫企业贷款累计发放8.63亿元,帮扶1.99万户,帮扶率28.33%,全省位居第6名。

二是加强风险预警防控。2021年全市扶贫贷款到期金额为10.72亿元,其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4.72亿元、精准扶贫企业贷6亿元,还款金额大且还款时间集中,为了防范逾期风险,我们建立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年初印发到期预警通知,提醒每月到期情况;每月印发通报,督促逾期处置;每周监测分析,强化督促调度。截止2021年底,全市应还贷款全部还清,全省仅有5个地市逾期清零。    

四、落实培训补助,提技能

一是继续实施雨露计划两项补贴。2021年,按照省局相关文件精神,我们对雨露计划职业补助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转发《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引导和支持全市建档立卡脱贫群众及监测对象积极参加职业技术教育和短期技能培训等,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实现稳定就业增收。2021年,累计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技术教育补贴9276人,发放补贴资金1391.4万元;短期技能培训补贴2241人,发放补助资金447.43万元。

二是组织开展致富带头人选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结合驻村干部调整轮换、人员调整等情况,对已选育的致富带头人实施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截至2021年底共培育致富带头2266人,累计带贫917322027人。积极与市科技局沟通对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确保培训实效。2021年累计培训致富带头人1231人。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大产业帮扶工作力度。针对我市当前扶贫产业发展现状,结合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市《加快特色产业发展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的指导意见,为各县(市、区)扶贫产业发展提供遵循。加强带贫企业、光伏电站、扶贫车间等带贫载体的监测管理,推动各项支持政策落实落地,持续提升带动能力。筛选印发产业帮扶优秀案例,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脱贫群众+金融保险”等典型帮带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脱贫群众发展产业稳定增收。

二是持续推动金融帮扶政策落地。一是联合市金融工作局制定下发2022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计划,任务分解到月,每月印发通报,督促各县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应贷尽贷,稳步提高全市余额户贷率。二是积极推进精准扶贫企业贷款,通过实地调研、经验交流等方式督促各县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以相对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三是持续加强风险防控管理,下发《扶贫小额信贷到期预警的通知》做好到期贷款提前告知提醒工作,防范逾期风险。

三是创新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一是按照省局和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工作任务,按比例分解到县,指导各县明确目标,提早谋划。二是主动与省局和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请示部分新增任务的指标解释和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各县落实。三是加强工作统筹调度,每月掌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适时采取调研、通报、督导等措施督促各县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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