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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45774297/2021-00002
  • 发布日期
  • 2021-06-02
  • 主题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0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6-02 浏览次数: 浏览

尊敬的邢荣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解决相对贫困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经与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市脱贫攻坚战已取得全面胜利,国定贫困县鲁山县、省定贫困县叶县已顺利摘帽,贫困村全部退出,现行标准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经全部脱贫。正如提案中所说的“农村绝对贫困问题解决之后,相对贫困将会是我们长期面临的问题”、“如何应对更加隐蔽、治理难度更大的相对贫困的挑战,防止出现新的贫困”,面对这个现状,市扶贫办高度重视,一直在探索、研究, 把防返贫、防新致贫作为当前和以后解决相对贫困的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去抓,办党组、主管领导多次组织相关会议深入讨论研究,认真推进落实相关工作。

        2019年初,市扶贫办就开始着手探索相关工作标准、办法,初步探索了针对具有潜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户和存在较高致贫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以下简称“两类人群”)易返贫致贫问题而采取的防贫措施。于201957日印发了《平顶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巩固脱贫成果防范返贫和致贫动态预警监测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平脱贫攻坚办〔201915号),对监测对象、监测标准(涉及9种情形)、发现渠道、反馈机制、处置帮扶等工作在我市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石龙区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为我市脱贫人口动态监管机制的健全完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20年,受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影响,“两类人群”致贫返贫风险增大,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和完善农村脱贫人口动态监管机制,把防范返贫和致贫放在更为突出的位置,强化对已脱贫人口返贫和一般农户致贫动态预警监测、反馈、帮扶工作,确保高质量打赢打好全市脱贫攻坚战,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平顶山市扶贫办关于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排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平扶贫办〔20208号)、《平顶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精准防贫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脱贫攻坚办〔202022号),从机制上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工作方法、识别程序、帮扶措施和工作要求,在全市全面开展精准防贫工作,各县(市)、石龙区按照实施意见和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迅速制定防贫方案,推动措施落实落地,通过强化产业带动、提高就业技能、临时救助等措施,对“两类户”进行常态化识别、监测、帮扶及动态管理,有效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的发生。

        20214月,为了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健全防返贫致贫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平脱贫攻坚办〔20217号),除了对“两类人群”继续进行监测帮扶外,“两类人群”之外的其他人均纯收入低于2020年国家扶贫标准的2倍(约8000元)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也纳入监测范围,进行监测预警帮扶,统筹解决相对贫困问题。

         近期,为有效防范和化解“两类人群”和其他低收入人口返贫新致贫风险,我们将采取“明确监测帮扶对象,畅通发现渠道,实施针对性帮扶”等途径来统筹化解相对贫困人群:

      (一)明确监测帮扶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具有潜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户和存在较高致贫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以下简称“两类人群”)以及其他人均纯收入低于2020年国家扶贫标准的2倍(约8000元)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符合“两类人群”识别条件的对象建立台账并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不符合“两类人群”识别条件的其他低收入人口,纳入预警名单进行监测帮扶。

      (二)畅通发现渠道。实行个人申报、数据共享、主动排查相结合的方法,科学精准确定监测对象。一是个人申报。所有农户均可根据本户家庭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等家庭综合情况到村委会进行申报。二是数据共享。原则上每月上旬各县(市)、石龙区扶贫部门与卫健委、医保、水利、住建、民政、教育、残联、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就上个月数据进行一次对接,各部门根据职能,将每月新增的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大病户、办理慢性病卡户、重大残疾户、危房改造户等数据提供给扶贫部门,进行综合比对,发现潜在风险户,并根据情况开展后续排查、监测帮扶工作。三是主动排查。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脱贫责任组主动作为,采取入户核实、走访群众、电话访问等方式对“两类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实行常态化排查,坚决做到在家农户进户见人,外出农户电话联系到人。对发现存在“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以及遭受自然灾害、收入骤减、支出骤增、重大疾病或交通事故等意外情况,可能返贫致贫的农户进行研判处置,视具体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监测帮扶。

      (三)严格工作程序。确定监测对象、落实帮扶措施、标注风险消除等程序中,应要进行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监测对象识别时增加农户承诺授权和民主公开环节,农户提出申请时应承诺所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查询家庭资产信息,金融机构要给予配合。一是村级初选。由脱贫责任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共同对主动申报、摸排及行业部门反馈的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进行综合研判,通过召开民主评议会、查询家庭资产信息等手段,确定监测名单,并以村为单位上报乡镇审核。二是乡镇审核。由乡镇组织相关人员按标准进行全面核查,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通过审核的监测对象建议名单上报县级扶贫部门。三是县级确定。县级通过行业部门信息比对分析,确定监测对象最终名单并分类建立台账,书面通知各乡镇。需要录入系统的,指导乡村将监测对象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四)分类管理。按照“动态监测,分类管理”的原则,通过综合分析监测户家庭收入、生产生活、产业就业、劳动力状况等情况,将监测对象分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监测预警户,建立监测预警帮扶台账,进行分类管理,因人因户施策。

      (五)实施针对性帮扶。按照“分类施策、精准到户”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达到预警监测标准的户制定帮扶措施,形成短期救急、长期提升相结合的帮扶体系。一是做好基本生活保障。民政、残联等部门对孤寡老人、困难儿童、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以及患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运用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保障好监测对象基本生活;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分散特困供养的困难群众,可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监测对象生活困难,再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应救助范围。二是多渠道增加收入。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助其提升内生发展动力,通过劳务输出、产业带动、扶贫车间吸纳、自主创业支持、公益岗位安置等方式增加可持续收入;对劳动能力较弱或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村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发展生产,通过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村级保洁员、疫情防控临时岗位等进行妥善安置,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对丧失劳动能力或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依托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及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社会救助、保险救助等渠道,加强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救助。三是大力发展壮大农业产业。着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争取每个县有1个“国字头”的龙头企业、每个乡有1个“省字头”的龙头企业,村村建有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全覆盖,让农民成为“有组织”的人;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动“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向“一县一业”转变,实施全域绿色生态发展,把主导产业培育成支柱产业,把支柱产业培育成明星产业,要创品牌、上规模、出效益,做大做强“豫农优品”(鹰农优品)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四是加大志智双扶力度。聚焦培树文明乡风,进一步加大志智双扶工作力度,激发监测对象内生动力,积极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收入增加、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可以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运用法律手段的同时积极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对有法定赡养人但单独分户生活的老人户,督促赡养人依法履行赡养义务。五是关心关爱特殊人群。对低保户、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留守儿童、无劳动力户、大病重残户、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开展关心关爱活动。走访了解特殊人群的生产生活情况,宣传政策,解疑释惑,引导、督促和帮助特殊人群开展户容户貌整治,倡树积极乐观的生活理念;帮扶责任人、边缘户联系人、驻村工作队等扶贫队伍要用实际行动把温暖送到特殊人群家中,力所能及的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六是大力倡导社会帮扶。鼓励各县(市)、石龙区创新社会帮扶手段,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结对帮扶、校地帮扶等长效帮扶机制,持续开展“百企帮百村”“万商扶万家”等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助困,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全力打造“10.17”扶贫日等公益品牌,以扶贫日为依托开展系列活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募捐,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社会各方面资源聚集;倡导全民公益理念,以“一对一结对”、“手拉手帮扶”等活动为载体,开展个人帮扶,多渠道、多层次筹措社会资金用于提高监测对象生活水平。七是提高政策保障水平。教育部门切实掌握监测人口中适龄学生的就学状况,做好学生学习保障和学业指导工作,落实控辍保学措施,确保不因贫失学辍学;住建部门将监测对象的住房安全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发现疑似危房及时进行鉴定,对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有改造意愿的纳入计划及时改造;对确无改造意愿的,采取亲属赡养、周转房安置等方式,保障住房安全;水利部门要启动安全饮水调查评估和再提升工作,加强对水利管网的管护,坚决保障饮水安全。八是不断完善健康保障管理机制。卫健委、医保、扶贫等部门将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势,重点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患病家庭等的大病和重病救治进行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以紧密型县域健康共同体建设为导向,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优化布局城乡医疗资源,提升县域综合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脱贫户人群不同情况,家庭医生签约责任团队在入户随访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做好健康教育、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心理健康指导、康复治疗指导,提高脱贫人口健康素养,把防止重点人群因病返贫作为工作重点,早发现,早预警,采取针对性措施精准帮扶,不断提高健康扶贫的实效。九是积极探索实施保险救助。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客观公正、群众受益”的原则,针对监测对象,积极开展保险救助工作。各县(市)、石龙区也可筹措资金,参考郏县建立的“防贫保”制度,为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购买相关险种。各县(市)、石龙区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创新保险产品种类,科学开发保险产品,从监测对象的实际情况出发, 合理设定起赔点,并及时足额理赔,有效降低返贫和新致贫风险。  

        总之,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中央、省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中央和省委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会议精神,聚焦“两类人群”和其他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把健全防返贫致贫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作为解决相对贫困的重要举措放到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提高监测预警和帮扶成效,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全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做出应有贡献。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平顶山市精准扶贫工作的关心,欢迎对扶贫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扶贫办 0375-2661063   联系人:张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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