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商务局机构职能

平顶山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市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电子商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三)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五)拟订规范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全市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督导全市商务领域监管执法和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全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

(六)负责全市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流通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及行业标准,协调推进全市流通领域法规体系建设,推进全市流通产业发展;牵头协调推进全市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依法对有关特殊流通行业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

(八)负责全市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和省对外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依法监督全市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牵头负责全市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拟订全市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依规对全市举办的经贸交流活动(含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和国际性会议等)进行管理,依规对市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管;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市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投资环境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依法受理、处理境内外投资者的建议和投诉等。

(十一)牵头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性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境内招商引资及统计工作;负责外地驻平经贸机构备案管理工作,指导联系外地驻平和驻外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涉及我市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负责全市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

(十四)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落实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十五)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经贸团组有关手续的申报和相关监管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平顶山市商务局负责与经贸相关的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合作磋商和立场协调等工作;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2)平顶山市商务局负责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2、与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1)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平顶山市商务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平顶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平顶山市商务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粮食、棉花、煤炭等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相关监督机制,形成合力。             


姓名职务
王大伟党组书记、局长
栗廷显二级调研员
王国杰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
丁红歌二级调研员
张绍周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晓玲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  鹏党组成员、副局长
纪占银三级调研员
李华强
四级调研员
关银宽四级调研员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保密、政务公开、网站管理、新闻宣传、舆情动态、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二)政策研究室。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发展规划;研究内外贸易流通、利用境内外资金和国际经济合作形势、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牵头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和文稿。

(三)人事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安全教育工作;承担全市经贸团组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管理和有关手续的申报和相关监管工作。

(四)法规和公平贸易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组织拟订商务地方性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贸易政策合规性评估工作;审核区域经贸合作协议、经贸政策文件;负责建立公平贸易、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承担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负责商务系统信访稳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行政许可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实行进行审批或备案管理;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负责商务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服务等相关工作。

(五)财务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基建投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牵头负责各项商务促进政策的贯彻落实;承担各项政策资金、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全市出口退税稽核工作。

(六)对外开放服务办公室(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外商台商投诉权益保护中心)。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拟订全市对外开放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落实;组织开展对外开放工作综合量化考评;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各方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处理投诉案件;承担有关商务指标统计汇总工作;承担平顶山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市场秩序科(平顶山市药品流通服务办公室,平顶山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拟订规范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流通领域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监管机构、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受理、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商业欺诈行为的举报投诉、大案要案;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研究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

(八)市场体系建设科。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社区商业建设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按有关规定对二手车市场、汽车流通进行监管。

(九)流通业发展科。拟订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业管理、促进等工作,牵头推进流通标准化,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免税商店和旧货流通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市散装水泥发展管理工作,依法对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十)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研究拟订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茧丝绸行业协调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协调管理企业商业石油库存运营;统筹全市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十一)对外贸易科(平顶山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拟订全市外贸促进政策措施,指导境内外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协调外贸运行跨部门协作机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负责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出口品牌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承担全市商品进出口、机电产品进口、加工贸易和机电产品进口国际招标管理工作;承担国家批准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法审核、申报两用物项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并承担相应责任;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依法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平设立经贸类常驻代表机构进行材料受理申报并监督管理。

(十二)服务贸易和会展业科。牵头拟订服务贸易、会展业发展、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促进、统计工作;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和国际货代行业管理;承担商贸服务业(含家政、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沐浴、人像摄影、洗涤、家电维修等)行业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市会展业发展及规划管理工作;依规对党政机关举办展会活动进行审批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对市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展会及商贸活动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协调,协助邀请重要来宾。

(十三)外商投资管理科。研究拟订全市外商投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吸引外商投资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指导全市行业招商、专业招商和委托代理招商活动;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牵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

(十四)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研究拟订全市国内经济合作有关政策、规划,组织开展国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产业转移等重大活动;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引进市外资金的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负责外地驻平经贸机构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外地驻平经贸机构、我市驻外地办事机构工作;指导联系外地驻平和驻外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拟订全市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依法监督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依法对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进行申报;依法对对外承包工程单位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审核;管理涉及我市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负责我市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动“一带一路”和“空中丝绸之路”经贸合作;负责与世界各国和台湾地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招商引资、经贸合作工作,研究该地区、国家经贸环境、贸易规则、投资政策、人文习俗等,负责与该地区、国家工商部门、经贸代表机构、商协会及企业等经贸机构和民间经济组织的联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督查考评工作。贯彻落实全省开发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动全市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协调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国家级、省级相关开发区设立、撤销的受理申报相关工作;负责开发区发展分析统计和综合评价工作;负责研究开发区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与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和各类口岸的协调联动工作。组织我市参加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

(十五)电子商务和物流业发展科。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落实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拟订全市物流转型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完善物流业发展考核评价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冷链物流、快递物流、电商物流等物流业态发展;推动重大物流项目和园区发展,促进相关重点平台建设;联系、指导物流行业协会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0375—2909882
swj.pds.gov.cn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开源路中段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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