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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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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永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甲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05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年9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5日我局对平顶山市永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甲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根据企业申请,平顶山市永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甲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涉及商业机密部分内容隐藏,利害相关方如需查询相关内容,请与平顶山市永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杨磊,13783288852。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3990310、2692123(行政服务中心)

传       真:2692123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和谐路中段

邮       编:46703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平顶山市永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甲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平环审[2022]13号

2022年9月5日


平环审[2022]13号报告书  提取码:fzb8

平环审[2022]1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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