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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583/2018-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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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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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 通 知
发布日期:2018-04-10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防办〔2018〕12号

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

 

各县(市、区)人防办、市人防办有关科室、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人防2017〕143号)的要求,为加强我市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结合我市人防工程建设实际,现将人防工程报监资料目录和备案资料目录明确如下:

一、报监资料目录

1.河南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一式二份);

2.人防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一式四份);

3.人防工程立项批复(验原件);

4.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及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表(验原件)及设计院审图回复意见(审图问题逐条回复);

5.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受托人需提供委托书);

6.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人员资格证书;

7.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受托人需提供委托书);

8.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人员资格证书;

9.勘察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人员资格证书;

10.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人员资格证书;

11.检测单位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

1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备案表;

13.《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表格文件(五方授权书、责任承诺书、信息表) 。

以上资料1、2、12、13项提供原件,其余需提供彩印件,彩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相关单位资质及人员证书需加盖各单位公章。

二、备案目录

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

4.人防工程立项批复(验原件);

5.人防工程参建单位竣工验收意见;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及回复(验原件);

7.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防水检测报告);

8.河南省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人防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

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

10.地基验槽、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原件1份);

11.人防专用设备产品合格证、验收备案表及安装质量检测报告(原件l份);

12.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l份);

14.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和使用功能试验资料;

15.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16.人防工程施工图各专业总说明及各专业战时平面图(竣工图蓝图1份);

17.项目测绘报告。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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