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市亮瞳眼镜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03MA9FAKQ36Q |
法定代表人 | 曹红娜 |
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东工人镇十二矿路东湖花苑新小区北门门面房附21号 |
行政许可类别 | 核发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平市监械综许决字[2022]11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
行政许可依据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 |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 |
行政许可内容 | 医疗器械经营综合许可证 |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 2022/8/3 |
行政许可有效期 | 2027/8/2 |
行政许可机关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