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平顶山市明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盛世御源5#、7~18#、21~26#楼,六层商业、会所、幼儿园建设项目节水设施的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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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平顶山市明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007862243126
法定代表人 陈美荣
地址 平顶山市园林路园林小区10号楼21号
行政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平水节竣验〔2022〕1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行政许可依据 《水法》、《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平顶山市节约用水条例》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2022年7月12日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中水水质化验报告等
行政许可内容 盛世御源5#、7~18#、21~26#楼,六层商业、会所、幼儿园建设项目节水设施竣工验收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三十条和《平顶山市节约用水条例》第十九条、三十条的规定,且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经审核,对所报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目经现场勘验,情况属实,符合要求。 二、该项目建设有中水回用设施。中水回用设施不得擅自停止使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三、申请单位凭本通知书到市节水中心办理计划用水相关手续。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2022年7月13日
行政许可有效期 2022年7月13日至2025年7月12日
行政许可机关 平顶山市水利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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