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平顶山市明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盛世御源5#、7~18#、21~26#楼,六层商业、会所、幼儿园建设项目节水设施的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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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市明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007862243126 |
法定代表人 |
陈美荣 |
地址 |
平顶山市园林路园林小区10号楼21号 |
行政许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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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平水节竣验〔2022〕1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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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依据 |
《水法》、《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平顶山市节约用水条例》 |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
2022年7月12日 |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中水水质化验报告等 |
行政许可内容 |
盛世御源5#、7~18#、21~26#楼,六层商业、会所、幼儿园建设项目节水设施竣工验收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三十条和《平顶山市节约用水条例》第十九条、三十条的规定,且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经审核,对所报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目经现场勘验,情况属实,符合要求。 二、该项目建设有中水回用设施。中水回用设施不得擅自停止使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三、申请单位凭本通知书到市节水中心办理计划用水相关手续。 |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
2022年7月13日 |
行政许可有效期 |
2022年7月13日至2025年7月12日 |
行政许可机关 |
平顶山市水利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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