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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217/2019-00001
  • 发布日期
  • 201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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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9-01-08 浏览次数: 浏览

2018年,在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平顶山市民政局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民政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开拓发展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1.切实发挥低保兜底保障作用。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47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210元提高到3450元。城市和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分别提高到262元、154元。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清零行动,建立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机制,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双向衔接,在全省率先实现两线合一,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2018年全市累计为10.8万人发放城乡低保金2.7亿元。

2.全力开展各项救助工作。出台《平顶山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平顶山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建立完善特困人员救助制度。按规定将“三无”人员全部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建立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制度,实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五道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服务,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确保了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2018年全市共有2.17万特困人员,累计发放资金1.13亿元。医疗救助困难群众4.28万人次,累计发放资金4503万元,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1574人,累计发放资金1087万元。

3.不断提升敬老院服务管理水平。2018年投入资金170万元对我市敬老院进行无障碍改造,目前已完成54所,2019年将完成剩余敬老院改造任务。投入资金650万元完善消防设施,为每个敬老院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独立式烟感报警器,购置食品留样柜等,提升物防、技防等级。投入资金2566万元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敬老院进行新建改扩建,整合中小型敬老院,提升敬老院建设规模,全力推进敬老院“温暖工程”。分3批对84所乡镇敬老院145名护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组织开展护理专业技能考试,对考试合格人员颁发结业证书。

4.充分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年下拨中央和市级冬春灾民救助资金1274万元,帮助全市13万灾民解决基本生活困难。5月12日,组织开展第十个“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5月20日,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组织县、乡灾害信息员参加省民政厅组织的业务培训。我市6个社区获2018年度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圆满完成全国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任务。指导爱心救助超市发放爱心卡5000余张,发放救助物品4.7万余件,救助特困群众2.1万多人次,接受捐赠旧物品1万余件。

(二)扎实开展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工作。春节、八一前下发《关于做好春节和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慰问驻军官兵、军烈属和军休干部活动,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下拨2018年各级抚恤补助资金1.23亿元,医疗补助资金521万元,义务兵优待金省级补助金277.6万元。“双节”和“八一”期间全市共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2.2万多人次,发放慰问品1.3万件,发放年画9000多张,发放“军属光荣”牌5000多幅。组织召开全市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动员会,部署安排和有序推进信息采集工作。

2.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按照民政部“清零”行动和省民政厅“回头看”工作要求,共梳理出符合安置条件的遗留退役士兵安置人员64人全部安置到位。先后5次会同人社、财政、地税等部门召开业务分析座谈会,研究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两金接续工作,目前已分批次有序推进。需在市直机关单位安置的2017年春季19名退役士官,除1名提出双向选择没有安置外,其余18名已全部带编安置到位。全市共有1050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了技能培训,市民政局举办3次定向招聘会,共有98名退役士兵通过公开招聘到进入市直机关单位工作。

(三)稳步推进养老福利事业发展

1.提速发展养老服务业。先后印发《2018年平顶山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平顶山市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推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省民政厅要求,持续推进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建设,先后3次召开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推进会,全年建设投入使用30家,下拨专项资金134万元购置的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现已全部配备到位。3月份到洛阳、新乡、郑州参观学习养老机构建设先进经验。目前,已成功引进郑州安泰专业养老服务项目和郑州孝之缘养老服务公司。

2.扎实做好残障特殊群体福利保障工作。联合市财政下拨市级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539万元,加强政策指导,督导县(市、区)及时匹配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从2018年5月起,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全部落实月发放制度。2018年全市共为29952名困难残疾人和43363名重度残疾人发放补贴资金5367万元。积极安排部署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摸清患者和康复机构底数,建立完善工作清单。持续做好艾滋病致困人员救助工作,2018年全市共救助艾滋病患者1338人,救助因艾滋病导致单亲未成年子女53人。

3.切实抓好社会福利中心规范化建设。2018年市民政局统一为全市县级社会福利中心配备了超声波电子身高体重仪、红外线测温仪、便携式供氧器等体检设备及医疗急救等安全设备。同时,下拨90万元市本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县级福利中心规范化建设。全市6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已于201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共入住孤弃儿童、社会代养老人、城乡特困人员和长期滞站流浪乞讨人员290人。

4.认真开展慈善宣传和福彩发行工作。以“坚持依法行善、助力脱贫攻坚”为主题,组织开展《慈善法》实施两周年暨第三个“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召开全市慈善系统座谈会、积极联系沟通新闻媒体,提高慈善事业社会参与度。2018年全市共实现福彩销售约2.99亿元。同时,我市福彩投注站标准化建设全省先进,投注站专营店比率位于全省首位,多次受到省福彩中心表彰。

(四)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服务管理水平

1.积极开展社区规范化建设。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我市15个社区被列为省级规范化社区创建单位。按照市委书记周斌到社区调研指示精神,对市内五区所属108个社区的办公服务设施、服务内容、存在问题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按照“一社区一策”建立台账。先后组织引导城市5区赴许昌参观学习,召开了规范化社区建设现场观摩会。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平顶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2018年我市15个社区规范化建设已通过省民政厅初检,现正有序推进。

2.高效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我市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从组织部、市纪委、政法委、公安、民政等部门抽调18名精干人员集中联合办公。建立“三联三包”制度,落实“三级督导”制度,成立督查指导组6个,组织督导会9次、推进会9次,起草印发文件31份、简报33期,印发换届流程图7000余份,发放换届选举公开信30万余份,制作换届纪律宣传漫画读本2万余本、视频短片3000套。全市2805个村(社区)全部按时完成村级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共选举产生14363名“两委”干部,实现了“两委”换届成功率100%,班子成员配备率100%。在省委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上,我市是全省18个地市唯一作典型发言的城市。同时我市在换届选举中 “八个一”的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3.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2018年3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进行工作部署。结合民政实际,下发《市民政局关于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在全市民政系统全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2018年全市民政系统共设立举报箱2241个,公布举报电话823个,悬挂宣传横幅标语2346条(块),制作宣传板面138块,建立微信公众号12个。对省民政厅交办涉黑涉恶线索3批次13人,进行查处反馈,排查上报涉黑涉恶线索22条,处理问题4批次14名。

4.认真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协同发改委出台了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推进方案,制定印发了市民政局脱钩试点方案和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管理办法,召开全市脱钩推进会和试点工作推进会进行部署。为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在全省率先推出社会组织自律公约。为有力推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在全省率先出台《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10月份在鲁山县成功举办市属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精准对接会。会同公安系统,精心组织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打击查处违法社会组织12个,民政部内参通报中对我市打非情况作了宣传介绍,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会议上我市作典型发言。

(五)持续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1.大力开展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动态监测机制,全市目前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7017人,困境儿童8571人。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工作的通知》,按照职责分工,印发相关通知,要求逐级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帐,督促做好防溺亡工作。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的签订工作,落实强制报告责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8月份完成全市所有村居儿童主任和乡镇督导员人员配备和信息录入工作。9月份召开全市儿童之家建设工作推进会,全年超额建成儿童之家163个,落实了管理人员、制度建设和必要设施配备。组织开展了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018年全市共有孤弃儿童699人,全年按时足额下拨孤儿生活保障金457万元。

2.认真做好婚登殡葬工作。5月10日起,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免费提供复印身份证件便捷服务。5月30、31日分两批对全市婚姻登记处主任及登记员进行新版婚姻登记系统操作及婚姻登记规范解读培训。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加快推进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工作。成立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组织,制定祭扫活动应急预案,全面加强文明低碳祭扫的宣传和监管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印发殡葬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于6月份召开全市殡葬系统治理环境污染工作会议进行部署。按照上级要求,成立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印发《平顶山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组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全面自查,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

3.切实开展流浪救助管理工作。2018年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473人次,其中医疗救助816人次,护送返乡721人次,长期滞站人数188人,寻亲成功人数741人。2018年开展“夏季送清凉”行动期间共出动车辆约802车次,巡逻人员1803人次,发放防暑物资及食品约440余件,救助人员917人次,其中医疗救助159人次,护送返乡173人次。召开专项会议安排部署“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在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和报道,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冬季救助行动。市救助站每日派出2个巡查小组,联合各区民政局开展街面24小时不间断巡查,同时积极储备御寒衣物及被褥,为冬季救助做好物资保障工作。

4.稳步推进地名勘界工作。完成了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上报工作,积极推进二普成果转化和档案整理工作。开展了全市地名地址清理整顿工作,实行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扎实推进楼门牌编码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大型建筑物暨居民住宅区名称备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大型建筑物及居民住宅区名称备案的规范化管理。完成了对市区6条主干道、46条背街小巷的命名更名及市区主干道800多块二维码道路标示牌的制作安装工作。积极部署开展我市19条县级界线联检工作,先后完成了郑平线和平漯线联检成果上报和22颗市级界桩更换工作,稳步实施区划调整后的勘界工作,勘定后的界线全部采用数字化管理,印发《2018年度全市平安边界创建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积极推动平安边界创建工作。

(六)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

1.积极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主动解决复退军人各种合法诉求。2018年市民政局共接待来访150余起1500余人次,处置各类预警信息130起,参与处置突发大规模来市群体集访事件7次350余人。办理网上信访案件160余件,办理中央巡视组交办案件 9件,办结率100%。8月份对全市“参战”退役士兵服务保障信息进行采集,采集人数3935人。2018年全国“两会”、全省“两会”和“漯河事件”“信阳事件”“江苏镇江”“山东平度”集访事件期间都派出工作人员接访值班,并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期间我市复退军人零上访、零聚集。

2.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2018年初先后召开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决定自3月起,每月25日定期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安全工作座谈会,做到了会议常研究,警钟常提醒,隐患常排查,进展常通报。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日、5.12防灾减灾宣传日等大力宣传安全法律知识。2018年以来共邀请消防部门专家开展安全教育及演练47次,举办全市各级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培训会25次,全市安装电气火灾智能云监控系统的民政服务机构136家。2018年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整改安全隐患问题475条,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现已基本整改完毕。

二、存在问题

1.基层民政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随着基层民政工作任务加大,基层民政队伍力量薄弱,专业人员配备不足,现有人员培训力度不够、待遇偏低,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影响基层民政工作的有效开展。

2.老龄工作存在一定困难。城市养老设施建设缺口较大,机构养老设施入住率低,造成养老服务设施资源浪费。社区养老设施建设标准低,未能充分发挥服务功能。养老机构从业人员专业化服务水平不高。

3.民政直属单位建设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党支部在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有待强化,同时,在提升服务、规范管理、作用发挥和队伍建设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三、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全市民政部门将按照省民政厅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民政队伍,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紧紧围绕民生重点工作,持续推动各项民政事业发展。

一是全面做好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展政策有效衔接,做好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脱贫,稳步提高救助保障标准,加快健全以贫困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贫困群体为重点,低保救助、特困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为主体,社会福利保障、慈善捐助、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性兜底保障体系建设。

二是着力做好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继续推进农村敬老院无障碍改造工程和法人登记工作,持续抓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积极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制度,加大农村幸福院管理力度,推动“敬老文明号”单位创建工作,探索构建政府、家庭、村级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多元参与的农村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三是扎实做好各项社会福利工作。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积极推进县级社会福利中心规范化建设,按照“坚持试点示范,分类指导”原则,探索建立残疾人康复辅具配置补贴制度,做好2019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建设工作。

四是持续推进各项社会事务工作。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持续推进基层儿童之家建设,指导督促县(市、区)于2019年9月上旬完成建国以来婚姻登记信息补录工作,加强殡葬领域专项整治,规范经营性公墓运营,持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寒冬送温暖”专项工作。

五是不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强力推进我市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按照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规划和“一有七中心一站”建设标准,确保2019年圆满完成50个规范化社区建设任务,同时指导县(市)和石龙区按照社区规范化建设标准逐步推进。按照上级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继续对全市2805个村(社区)进行摸底排查,做到动态管理,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染指村级组织问题发生。

六是全力配合做好涉军机构改革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确定的时间节点积极稳妥做好涉军机构改革和人员转隶工作,严格执行机构改革工作纪律,认真落实转隶工作基本原则,集中精力配合做好机构改革的同时,高标准完成好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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