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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487/2019-00005
  • 发布日期
  • 2019-06-20
  • 主题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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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对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6-20 浏览次数: 浏览

刘俊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办园建设,办好学前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结合实际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一、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以学前行教育动计划为抓手,围绕“扩大总量、调整结构、健全机制、提升质量”的目标,着力强化政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发展学前教育。顺利实施了第一、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第三期正在实施中。其中,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新建、改扩建277所幼儿园,新增学位20520个;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82所,新增学位26947个;第三期计划新建、改扩建118所幼儿园。全市共有幼儿园1090所,附设幼儿园77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41所,占比22.11%,民办幼儿园849所,占比77.89%。在园幼儿172325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48477人,占比28.13%,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123848人,占比71.86%。学前三年毛入学率91%,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2%。我市紧紧抓住国家发展学前教育的有利时机,把全市学前教育推向新的发展阶段,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格局,较好地满足了适龄幼儿入托的需求,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尽管我市学前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办园数量不断增加,保教质量不断提高,但是随二胎政策放开后幼儿数量的增长和社会对优质普惠园的需求,我市学前教育优质普惠性资源凸显短缺,尤其是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仅28.13%。目前,不能完全满足家长选择优质普惠园的要求,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采取的措施及做法

针对存在问题及您的建议,我们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继续遵循“扩资源、增普惠、强监管、提质量”原则,立足实情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办好学前教育。一是攻坚克难确保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118所幼儿园建设项目如期完工,并努力办成公办或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作为缓解普惠性资源短缺的途径之一。二是以发展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重点推进脱贫攻坚地区、城乡结合部、二胎政策实施后新增人口集中地区的幼儿园建设。将幼儿园建设用地纳入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扩大幼儿园用地供给,合理确定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普惠性幼儿园用地。三是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分年度公办园建设方案,将建设任务纳入政府民生工程。通过新建、扩建或盘活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因各种原因停办、闲置的教育资源,加快建成一批城区公办幼儿园。四是把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与管理作为扩充城镇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的主要途径。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的要全面整改,对已建成的配套幼儿园,按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部门。对未移交或开发建设单位违规出租、出售办成高收费民办幼儿园的,限期收回并移交当地教育部门;对闲置不用的,限期移交当地教育部门;对挪作他用的,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对移交的幼儿园办理土地、园舍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让小区配套幼儿园由政府决定办成公办园或者普惠园。五是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园增加学位数。立足实情,充分论证,鼓励有实力的省市级公办示范园通过改扩建、办分园等形式,有效增加学位数,以缓解家长对公办园的需求压力。六是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其中,通过改善福利待遇、办公条件等激励机制吸引男教师从事幼儿教育工作。严格落实幼儿园教职工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推进资质达标。完善幼儿园师资队伍培训体系,构建教研网络,确保幼儿教师整体素质的提升,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继续提出宝贵意见,使全市学前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满足家长入优质普惠幼儿园的需求。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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