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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065/2016-00002
  • 发布日期
  • 2012-03-31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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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31 浏览次数: 浏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全文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和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2012年的工作计划。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375-2663810。
  一、工作概述
  2011年,平顶山市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以及我市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要求,以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机关为目标,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及市政务公开办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公开实效,努力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坚持由市政府秘书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各科(室)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长效机构。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适时对领导机构、工作成员进行调整和充实。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机具,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等办公设备。
  (二)完善长效机制。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市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作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大对全市负有公开责任的单位指导、协调、监督工作,积极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高层次、高标准方向发展。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等环节。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提供、存档等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圆满终结。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三是健全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完善政府公开信息更新保护、信息采编、数据统计。推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会、政府新闻发言人、保密审查、年度报告、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办公室坚持每季度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内容以及要上报公共查阅场所的资料、年度报告编制与公布、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情况。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通过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16000条。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6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88条、规划计划类105条、行政许可类348条、其他类信息15399条;编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公报》6期(总第60期)。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受理情况。2011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07件,其中县(市、区)政府58件,市直有关部门收到749件。当面申请677件,占83%;以网上提交表单申请45件,占1.8%;以信函申请60件,占7.4%。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与补偿、拆迁许可和补偿安置、区域规划和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环境保护等方面。受理申请数量较大的部门有:市国土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等。
  (二)办理情况。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办结。在已答复件中,已主动公开677件,占83.8%;全部公开30件,占3.7%;部分公开30件,占3.7%;不予公开50件,占6.1%;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本部门所掌握的信息20件,占2.4%。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实行暂不收费。
  
五、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目前,市直责任部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经常变动,不便于工作开展。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分县(市)区、市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四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尤其需要加强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   
 
 六、2012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监督保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监督检查,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管理,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评估标准和程序,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丰富公开形式
  拟开通政府信息公开手机报、手机版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门户网站新闻视频。
  (三)做好主动公开
  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政府信息。着重抓好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环保、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屋拆迁、财政资金运作及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实现我市三公经费支出的公开。

  

附件:平顶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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