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第二季度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平顶山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7-16 浏览次数: 浏览

第二季度以来,我市按照省政务公开办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推进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平顶山市高度重视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收到国办发〔2019〕54号、豫政办〔2020〕5号等文件后,常务副市长摆向阳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明确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4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平政办〔2020〕9号),明确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的主体责任和市政府20个工作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支持责任,确定了“路线图”和“时间表”,全面启动了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积极推进工作。5月7日上午,市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王宇伟主持召开了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20家市直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会,要求相关市直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牵头,落实指导和支持责任,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任务分工和具体责任人,全面启动26个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梳理和编制工作。5月19日,在汝州市召开了各县(市、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观摩推进会,要求各县(市、区)扛实主体责任,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强化监督考评,确保取得扎实成效。目前,汝州市、舞钢市、卫东区已完成公开事项梳理工作,并拟定了公开标准目录,进入审核编制阶段。其他县(市、区)公开事项梳理工作也在紧张进行中,7月底可全面完成梳理工作。

(三)开辟工作专栏。3月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专栏全文发布了国办发〔2019〕54号、豫政办〔2020〕5号、平政办〔2020〕9号文件和国务院部门、省政府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并推送展示全市各相关单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好的举措、做法。

(四)健全考评机制。一是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0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将政务公开在全市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权重调整为4分,各县(市、区)也都做出了相应调整。二是按照平政办〔2020〕9号文件要求,从今年第二季度起,把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日常工作考核内容,各县(市、区)和市直牵头部门按季度向市政务公开办书面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亮点或特色工作随时报送。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市各项工作均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正常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同时也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的问题,有的还在进行事项梳理,有的已经着手编制标准目录了。另外各地普遍存在乡镇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薄弱的问题,工作进展稍显缓慢。

三、下步安排

一是持续推进工作。紧扣时间节点,督促市直单位和各(县、市)政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梳理事项清单,保证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二是加强工作协调。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汇报和全市工作协调,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夯实工作基础。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通过开展观摩考察、工作研讨、学习交流等,推动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要求高标准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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