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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52289046/2018-00018
  • 发布日期
  • 2018-10-23
  • 主题分类
  • 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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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说明(市本级)
发布日期:2018-10-23 浏览次数: 浏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6个科室事业编制78人;在职人员77人。

二、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等。

 

第二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支总计均为1646.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减少878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较上年有减少。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6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0.3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3.4元;部门结转资金23.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646.8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763.2万元,占46.32%;商品服务支出30.7万元,占1.86%;项目支出853.9万元,占51.82%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623.6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901.2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在统计时包含上交的廉租房补充资金,2018年计算口径变化,未统计在内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64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1万元;医疗卫生(类)支出51.7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902.6万元。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支出164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85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其他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52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2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下降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预算数2017年持平。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00%。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部门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0.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90万元,主要用于印刷服务、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信息工程软硬件等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强化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召开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为表决通过《关于同意平顶山市2016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报告的决议(草案)》、《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关于同意平顶山市财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委外催收业务的决定(草案)》、《2017—2019年信息化建设规划(草案)》和《关于保持住房公积金业务平稳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草案)》提供配套相应宣传费、贷款催收费用等。

2)强化制度宣传,扩大受益范围。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实施意见》(平政办〔2017〕49号)要求,为将各类城镇单位中的聘用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鼓励非全日制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参加全市房展会和全省住房公积金宣传月活动,在省级、市级报纸上发表文章,对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认知率和支持率,为提升行业形象起到了积极影响提供相应配套宣传费。

为印发《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自主缴存者业务办理补充规定》,简化开户手续,中心提供相应配套印刷费等。

3)加快系统升级,提升服务水平。为联合建设银行平顶山分行上线住房公积金G系统,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的更新换代;积极与蚂蚁金服、支付宝开展合作,缴存职工可通过“刷脸”查询住房公积金;开通住房公积金微信、微博,手机APP等服务平台,方便缴存职工利用新媒体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成功接入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的转移接续目标;经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住房公积金G系统经历了系统开发与测试、硬件采购与安装、数据转换、模拟演练、人员培训等多个阶段,为2017年10月16日正式上线提供信息软硬件配套资金。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评定结果显示,相应各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申请预算时设定的各个绩效目标。

2017年先后处理了4起信访投诉案件和141起强制执行案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到依法推进缴存。

2017年,全市共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16882人,同比增长32.93%,新增缴存额9453.92万元,同比增长51.92%,其中,新增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专户8434户,同比增长168%,新增缴存额2952万元,同比增长214.38%,在省委改革办对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改革任务考核中,我市的此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G系统上线后,我市住房公积金在资金管理方面实现了“三个统一”,即银行账户统一监管、资金统一调拨、财务统一核算;业务办理方面实现了“五个实时”,即汇缴实时分摊、提取实时到账、账户实时监控、业务实时结算,数据实时分析,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服务更加高效便捷。11月15日,我市住房公积金“双贯标”工作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顺利通过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的检查验收,这标志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双贯标”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辆。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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