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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065/2013-00003
  • 发布日期
  • 201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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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市2012年财政决算和2013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3-08-29 浏览次数: 浏览


——2013年8月21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张中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2年全市财政决算和2013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2年决算情况

   各级人代会年初批准的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1030777万元,实际完成1073568万元,为预算的104.2%,增长12.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9239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4770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99299万元、调入资金14320万元、上年结转81602万元、动用上年结余安排15301万元、转贷中央财政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收入34171万元、减去结算上解147836万元,全市可供支出的总财力为2210526万元。

   各级人代会年初批准的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1574666万元,预算执行中,加上上级追加、动用上年结余结转、超收收入安排、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等,调整后支出预算为2166909万元,实际完成2096506万元,为预算的96.8%,增长19.7%,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8008万元,调出资金38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4171万元,由于省厅扣收借款等原因,全市公共财政预算当年赤字3545万元。滚存赤字74944万元。

   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326000万元,实际完成326908万元,为预算的100.3%,增长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3651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567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5130万元、调入资金2419万元、上年结转24764万元、转贷中央财政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收入16000万元、减去结算上解44028万元,市本级可供支出的总财力为533388万元。

   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402671万元,预算执行中,加上上级追加、动用上年结余结转、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等,调整后支出预算为525636万元,实际完成502299万元,为预算的95.6%,增长5.9%,结转下年支出2333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6000万元,由于省厅扣收借款等原因,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当年赤字8248万元。滚存赤字49652万元。

   201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410266万元,增长17.2%;支出469201万元,增长24.5%。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1431万元,增长5.7%;支出139157万元,增长15.9%。

   2012年,全市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原预算外资金)收入27191万元,下降22.5%;支出25028万元,下降17.3%。市本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原预算外资金)收入20765万元,下降9.4%;支出20441万元,增长6.6%。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大部分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及部分收费项目取消等。

   关于2012年全市和市本级主要收支项目决算情况,已在附表一、二中说明。

   2012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发挥财政职能,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保稳定,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这里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加强统筹运作,财政支持经济发展职能有效发挥

   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主动研究谋划,统筹各类资金,集中财力支持制约经济增长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促进了经济平稳发展。落实增值税抵扣政策资金77560万元,加快企业技术设备更新改造。筹措资金22712万元,用于企业改制、补助省属煤炭企业移交中小学和关闭退出小煤矿企业。落实资金7313万元,用于县域经济发展奖励、发电企业迎峰度冬度夏奖补和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投入资金3596万元,用于工业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市长质量奖、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创名牌奖励。争取上级资金3000万元,支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完善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做好重大经贸招商活动经费保障,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

   (二)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

   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255023万元,为预算的94.8%,增长41%,其中,市本级农林水事务支出35743万元,增长41.2%。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76个社区的基础设施及14822户建房农户给予补贴。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16个、农业结构调整项目37个,补助各类标准化养殖小区53个。改造中低产田6.18万亩,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7.42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4.85万亩。消化新增粮食财务挂账1752万元。解决15万农村居民和师生饮水安全问题,改造农村危房6700户,新建改建县乡公路和通村公路310公里,改造大中危桥2219延米,建成户用沼气池5000座、大中型沼气工程15座、沼气村级服务网点30个,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112个,促进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对4个产粮(油)大县、2个生猪调出大县奖励9668万元,增长111.2%。落实扶贫政策,6.12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扶持水库移民25万余人。推进林业生态市建设,完成造林面积12.27万亩,支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全市教育支出456050万元,为预算的98.2%,增长34.3%,其中,市本级教育支出94689万元,增长32.6%。超额完成了上级财政下达的教育支出目标。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落实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扩大中职免学费范围,17698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高校、中职、高中奖助学金政策,受益学生56482人次。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82337人次。落实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奖励政策,受益学生19683人次。建设464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维修改造农村中小学校55所,加固校舍3.6万平方米。支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建幼儿园99所。筹措资金20058万元,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提高到12000元。投入资金8859万元,用于高校化债。

   全市科学技术支出24834万元,为预算的99.9%,增长11.4%,其中,市本级科学技术支出6844万元,增长4.8%。重点支持省级重大科技项目3个、重点攻关项目32个,支持市级重点攻关项目6个、普通科技攻关项目81个。2012年我市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6家,新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家。

   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292万元,为预算的95.9%,增长27.9%,其中,市本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799万元,增长79.7%。建成715个农家书屋,为农民免费放映电影2.1万场、送戏266场,支持432个村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支持市博物馆、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市文化艺术中心和文化创业园及公益性设施免费开放。

   全市医疗卫生支出195365万元,为预算的99.4%,增长14.5%,其中,市本级医疗卫生支出19648万元,增长3.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200元提高到不低于24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达到362.82万人,参合率达99.7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9.6万人,参保率达98%。大病住院报销封顶线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24594人次城乡居民享受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5元。支持全市17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扩建改造3个县级医院、2个县级120急救指挥中心、8个中心乡镇卫生院,提高了基层医疗救助水平。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全部覆盖到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

   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727万元,为预算的97%,增长11.1%,其中,市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49万元,增长8.5%。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3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0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1万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0%以上。10.2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提高221元,达到1607元。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按时足额发放,月人均补差水平分别提高22元和16元,达到不低于184元和89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260元和180元,达到2860元和15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建立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了优抚对象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无缝隙的社会救助体系。

   全市节能环保支出78394万元,为预算的96.2%,增长88.2%,其中,市本级节能环保支出22771万元,增长46%。重点支持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术改造、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应用、区域污染综合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地质自然灾害治理等。

   全市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0301万元,为预算的98.2%,增长5.8%,其中,市本级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626万元,增长16.6%。支持城镇污水无害化处理、污水管网建设、燃气置换配套和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公交公司政策性亏损补贴,老年人残疾人免费乘车补贴,支持新购100台公交车。归还城市建设贷款31693万元。拨付债券资金15350万元,用于市区主干道提档改造、园林绿化、湛河五桥亮化及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续建等创卫重点基础设施项目。

   全市公共安全支出117215万元,为预算的98.1%,增长17%,其中,市本级公共安全支出49649万元,增长9.7%。落实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政策,确保政法机关业务技术装备建设和办案经费需要,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化解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补助城区巡防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涉法涉诉疑难案件办理和法律援助工作等。

   全市住房保障支出75387万元,为预算的99.4%,增长55.8%,其中,市本级住房保障支出27214万元,增长23.8%。5614户家庭享受廉租房租赁补贴,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53万套,新开工1.48万套,改善了部分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

   (三)强化管理监督,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管理监督。提高预算透明度,经人大审查的市政府33个组成部门年初部门预算全部向社会公开。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稳步推进。完善县乡财政信息网络,财政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务卡改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推行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实现政府采购39.9亿元,增长46.2%,节约资金4.3亿元,节约率为9.8%;评审财政投资项目1486个,审减投资7.1亿元,审减率为16%;财政集中支付办理支出业务204亿元,拒付违规开支1627万元。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开展预算收入入库情况核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使用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了财经秩序。截止2012年底,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919934万元。市本级地方性债务余额510381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40378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19702万元,其他相关债务150301万元。

   (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2012年,我市争取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53429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中小学义务教育、农林水事务、公共安全、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产粮大县奖励、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等。上级转移支付对提高我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三化”协调发展、保障各项改革顺利推进,起到了重要作用。

   市级补助县(市、区)级资金33816万元,比上年增加1321万元,增长4%。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12124万元、教育支出31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61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55万元等。全市6个县(市)县均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达到21.5亿元,人均支出由2011年的2346元增加到2945元,增长25.9%,基层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对于市本级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市审计局认真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不少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已要求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市财政局认真组织整改落实,有的问题已在审计过程中进行整改,有的问题正在研究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

   二、2013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1133008万元,1-6月份实际完成619470万元,为预算的54.7%,增长9.6%。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1744821万元,执行中,加上上年结转和上级追加,截止6月底,调整后支出预算为1860280万元,实际支出1054110万元,为预算的56.7%,增长22.3%,比全省平均增幅高8个百分点(上半年全市主要收支项目完成情况见附表三)。

   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332520万元,1-6月份实际完成174777万元,为预算的52.6%,下降5.8%。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380835万元,执行中,加上上年结转和上级追加,截止6月底,调整后支出预算为438056万元,实际支出219571万元,为预算的50.1%,增长4.7%(上半年市本级主要收支项目完成情况见附表四)。

   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高新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7000万元,1-6月份实际完成3104万元,为预算的44.3%,下降20.8%。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高新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6092万元,1-6月份实际支出2359万元,为预算的39.1%,下降21.3%(上半年高新区主要收支项目完成情况见附表五)。

   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新城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24160万元,1-6月份实际完成13737万元,为预算的56.9%,增长23.7%。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新城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25037万元,1-6月份实际支出14119万元,为预算的56.4%,增长38.6%(上半年新城区主要收支项目完成情况见附表六)。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65721万元,1-6月份实际完成196264万元,为预算的53.7%,增长51.8%。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451878万元,执行中,加上上年结转和上级追加,截止6月底,调整后支出预算为487249万元,实际支出231953万元,为预算的47.6%,增长53.8%(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主要收支项目完成情况见附表三)。

   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12700万元,1-6月份实际完成50180万元,为预算的44.5%,增长78.2%。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12700万元,执行中,加上上年结转和上级追加,截止6月底,调整后支出预算为136560万元,实际支出47459万元,为预算的34.8%,增长43%(上半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主要收支项目完成情况见附表四)。

   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新城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63210万元,1-6月份完成10778万元,为预算的17.1%,下降36.1%。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新城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63277万元,1-6月份实际支出14159万元,为预算的22.4%,下降11.3%(上半年新城区政府性基金主要收支项目完成情况见附表六)。

   (二)1-6月份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完成“双过半”任务。1-6月份,各级财税部门面对复杂形势,迎难而上,通力协作,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1.9亿元,增长9.6%,为预算的54.7%,超过序时进度4.7个百分点,达到全省平均进度,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2、小税种大幅增长,对全市财政收入增幅起到较强的拉动作用。1-6月份,全市税收收入完成43.3亿元,增长10.3%,其中小税种完成16.7亿元,增长32.7%,小税种拉动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7.3个百分点,对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75.9%。

   3、财政收入增长不平衡,区级和县级财政收入增长较快。1-6月份,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比下降5.8%;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7.4%,拉动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4个百分点,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2%;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6.9%,拉动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7.5个百分点,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77.7%。

   4、支出进度总体较快,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1-6月份,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预算的56.7%,超过序时进度6.7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进度快1.8个百分点。其中,教育、科学技术、农林水事务支出分别增长10.8%、20.9%、40.2%;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分别增长10.2%、19.4%、53.2%;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住房保障支出分别增长24.8%、62.6%、160.1%。全市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文化、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等民生支出72.3亿元,增长22.1%,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8.6%,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

   分析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运行面临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一是市本级完成全年收入预算面临较大压力。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我市自身产业结构性矛盾及需求不足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市部分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生产形势低迷,产品量价齐跌,企业效益下滑,工业税收持续下降,加上实施结构性减税、“营改增”等叠加因素影响,市本级完成年初收入预算难度较大。二是收支矛盾突出。刚性支出比重大、增幅高。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持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保稳定,各方面支出需求增加。今年中央财政已确定压缩专项支出1000亿元,将影响对我省、我市补助。在收入低速增长和支出刚性增长的双重压力下,完成全年收支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的任务艰巨。

   (三)1-6月份我市争取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今年1-6月份,我市争取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12376万元,增长15%。主要用于中小学义务教育、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社会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安全、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等。

   三、坚定信心务实重干努力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

   针对当前经济和财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把稳经济增长作为稳财政的基础,把做大优质产业与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保稳定有机结合起来,努力稳定经济运行,严格财政收支管理,确保圆满完成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收支预算和工作任务。

   (一)支持财源建设,夯实财政增收基础。落实财政支持企业政策,积极开展企业大服务活动。支持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综合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合作项目实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管好用好经济结构调整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增加节能减排资金投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整合资金,支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落实财税调控政策,提升第三产业发展水平。在资金扶持方式上,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主要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等方式,引导县区财政、社会资本、信贷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和优质产业,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果。

   (二)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努力完成收入预算。全面落实国家税收优惠和取消、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认真组织实施“营改增”工作,减轻企业负担。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情况,完善激励机制和市与城区财政体制,开展税收专项治理,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深挖增收潜力,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积极了解国家相关部门和省级政策动态,认真研究压减、调整专项资金的范围、政策等有关要求,积极汇报衔接,加大争取力度。同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集中财力确保法定和重点支出需要。

   (三)加大投入力度,支持“三农”发展。继续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支持开展粮食高产创建、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和农田水利建设。支持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以奖代补项目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继续落实惠农强农富农补贴政策。落实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四)增加社会事业支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及时足额拨付“十大民生工程”资金,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落实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就业和创业。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支持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支持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巩固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成果。支持加强安全生产,推进平安鹰城、法治鹰城建设。

   (五)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支持推进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四级城镇体系建设,拉动内需,承载发展。支持新区规划项目建设和老城区道路维修改造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城中村、旧城连片开发改造和市内农贸市场改造。支持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

   (六)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认真分析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盘活存量财政资金,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力度,逐步消化闲置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编制2014年预算,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编制管理,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将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结余结转资金全部编入年初预算,提高预算编报完整性。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快预算执行奠定基础。研究制订市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和考核办法,督促指导县区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落实偿债准备金制度,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继续改革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制度,发挥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职能,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完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完善预算公开机制,规范预决算公开内容和程序,积极推进财政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完成2013年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意义重大。我们将根据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和本次常委会有关决定和决议要求,树正气、转作风、促发展,克难攻坚,圆满完成全年各项预算任务,为我市“提前全面小康、建设美丽鹰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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