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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065/201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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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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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市2010年财政决算和2011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1-12-23 浏览次数: 浏览


——2011年8月23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张中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10年全市财政决算和今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0年决算情况

(一)2010年财政收支情况

各级人代会年初批准的全市一般预算收入预算为755705万元,实际完成805839万元,为预算的106.6%,增长14.6%。一般预算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8393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0023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58237万元、调入资金14478万元、上年结转68879万元、动用上年结余安排15057万元、转贷中央财政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收入17300万元、减去结算上解97819万元,全市可供支出的总财力为1566137万元。

各级人代会年初批准的全市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1027172万元,预算执行中,加上上级追加、动用上年结余结转、超收收入安排、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等,调整后支出预算为1550771万元,实际完成1485902万元,为预算的95.8%,增长1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4222万元,全市一般预算当年结余9013万元。滚存赤字55259万元。

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预算为 243610万元,实际完成275866万元,为预算的113.2%,增长15.9%。一般预算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3336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35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6997万元、调入资金1868万元、上年结转30698万元、转贷中央财政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收入5681万元、减去结算上解26435万元,市本级可供支出的总财力为453399万元。

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289475万元,预算执行中,加上上级追加、动用上年结余结转、超收收入安排、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等,调整后支出预算为446090万元,实际完成414761万元,为预算的93%,增长16.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1329万元,市本级一般预算当年结余309万元。滚存赤字37948万元。

201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71688万元,增长37.8%;支出283068万元,增长31.6%。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2715万元,增长57.8%;支出85012万元,增长34.3%。基金收支增幅较高的原因主要是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增收较多。

2010年,全市预算外资金收入58522万元,下降17.2%;支出56313万元,下降12.3%。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收入29645万元,下降23.5%;支出29818万元,下降19.6%。预算外资金收支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大部分预算外资金纳入一般预算管理以及部分收费项目取消等。

(二)2010年争取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我市争取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9733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社会保障、城市和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农村五保供养、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家电下乡和公共安全等。

(三)2010年市级补助下级资金情况

2010年,市级补助县(市、区)级资金30241万元(含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618万元),比上年增加3824万元,增长14.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76万元、教育支出282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099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9972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21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 292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3150万元、其他支出1300万元。

关于2010年全市和市本级主要收支项目决算情况,已在附表一、二中说明。这里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是统筹运作各项资金,财政支持经济发展职能有效发挥。筹措资金49118万元,用于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建设。落实增值税抵扣政策资金62937万元。落实资金24497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增强我市担保机构融资担保能力。落实资金17020万元,用于企业改制、改制困难企业安置职工和兑现优惠政策。落实资金16783万元,支持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改和污染治理等。落实资金1189万元,用于市长质量奖、实施标准化战略、创名牌奖励、外贸企业发展和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奖励。落实奖补资金1368万元,支持县域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落实资金4400万元,用于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落实资金8679万元,对关闭退出地方小煤矿企业及中小企业给予补助。争取上级扩大内需资金47950万元,中央代地方发行债券资金17300万元,市级投入资金10085万元,县级投入资金486万元,启动了一批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

二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出保障较好。

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14340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7%,增长11%,其中,市本级农林水事务支出21191万元,增长64.9%。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分别对142个中心村和11个示范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及8145户建房农户给予补贴。培训沼气工800人,建成户用沼气池2万座、大中型沼气工程15座、沼气村级服务网点30个。改造中低产田5万亩。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新增耕地1.1万亩。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增加到3个,新增旱涝保收田6万亩。扶持水库移民20.5万人。解决15.4万农村居民和1.35万农村师生饮水安全问题。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4个、结构调整项目13个。新增各类标准化养殖小区280个。转移培训农村劳动力2.2万人。在134个行政村启动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6.1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推进林业生态市建设,完成造林面积18万亩。落实惠农补贴资金64304万元。

全市教育支出24686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1%,增长11%,其中,市本级教育支出47826万元,增长16.9%。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年补助标准提高100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提高1元。全市有83.8万人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享受“两免一补”,25.8万人次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杂费。落实580名县(市)特岗教师工资待遇。维修改造农村中小学校82所,加固校舍4.2万平方米。为15所学校分别建设多媒体教室、塑胶跑道、室内体育馆、学生宿舍楼及食堂。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资助1.3万人次普通高校学生、1.6万人次普通高中学生、5.4万人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1.4万人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免学费。提高市属高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全市科学技术支出1638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6.2%,其中,市本级科学技术支出3439万元,增长11.2%。重点支持省级重大科技项目1个、重点攻关项目2个,支持市级重点攻关项目10个、普通科技攻关项目79个。2010年我市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家,新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省级重点实验室1家、市级重点实验室4家。

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96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增长12.5%,其中,市本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767万元,增长12.7%。升级改造1023个信息共享村级服务点,建成257个农家书屋,支持建设38个乡镇文化站,为7个城市社区文化中心、58个社区文化活动室购置了设备。为农民免费放映电影近3万场、送戏83场。加快推进市博物馆和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支持我市体育健儿参加省十一届运动会。支持举办了第三届华合论坛、“三苏杯”诗歌大赛和“美在鹰城”摄影大赛等大型文化招商活动。

全市医疗卫生支出13223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3%,增长10.5%,其中,市本级医疗卫生支出21603万元,增长15.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达到360.4万人,参合率达97.7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9.7万人,参保率达94%;大病住院报销封顶线提高到6万元。21.5万城乡居民享受医疗救助。为困难企业离休干部缴纳医疗保险,支持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覆盖到112个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人均不低于15元的标准筹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32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8%,增长24.3%,其中,市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009万元,增长38.3%。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4.7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8万人。提高了8.9万城市低保对象、17.1万农村低保对象、2万户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1.9万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8.2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48元。支持鲁山县、宝丰县、郏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全省率先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无缝隙的社会救助体系。应对物价上涨,及时向困难群体发放了临时补贴。

全市环境保护支出5210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增长20.8%,其中,市本级环境保护支出20913万元,增长117.3%。支持了重点污染源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城市饮用水源保护、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加快推进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和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对现有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推广高效节能灯37万多只。在39个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启动了宝丰县、鲁山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建设。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全面建成。加大了水环境监测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支持力度。

全市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09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9%,增长10.3%,其中,市本级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7097万元,增长9.1%。深化城管体制改革,启动园林养护体制改革,城管、环卫、园林职工待遇逐步提高。加快推进市区背街小巷改造,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新购60台公交车,建设新城区公交枢纽站,给予公交公司政策性亏损补贴、老年人残疾人免费乘车补贴和油价补贴。安排财政资金1.4亿元用于神马大道、姚电大道、建西快速通道、湛河三桥、程平路改造等城市建设项目贷款的还本付息。融资7.38亿元用于西南环路改扩建、长安大道西延、大香山路、开源路高速引线、凌云路湛河桥、稻香路稻田沟整治、山顶公园和大香山景区绿化、人防地下指挥所、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技改和第四自来水厂续建等重点市政工程建设。

全市公共安全支出9221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7%,增长9%,其中,市本级公共安全支出39758万元,增长13.5%。落实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政策,确保政法机关业务技术装备建设和办案经费需要。支持综合治理和信访稳定工作,补助各区巡防队伍建设经费,支持创建平安平顶山。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财政支出绩效进一步提高。推进财政法规制度建设,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加快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选择部分社会影响大、关注程度高的项目进行试点,着力构建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联动机制。健全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融合机制和财政内部监督机制。对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派驻监督员制度。开展经常性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遵守财务会计制度情况检查。强化财政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充实和强化乡镇财政的资金监管职能。

当前,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中仍面临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财政收入增速趋缓,政策性增支因素不断增多,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后续财源建设亟待加强,财政赤字较大,政府债务沉重;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支出进度不够均衡,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有待建立健全,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审计情况也表明,财政管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此,市政府已要求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二、2011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1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预算为867677万元,1—6月份实际完成519319万元,为预算的59.9%,增长19.7%,总量居全省第3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77891万元,为预算的55.3%,同比增长17.8%,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2.8%。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1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1266557万元。执行中,加上上年结转和上级追加,截止6月底,调整后全市支出预算为1331459万元,实际支出74800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56.2 %,增长23.6%(上半年全市主要收支项目完成情况见附表三)。

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预算为282200万元,1—6月份实际完成182980万元,为预算的64.8%,增长11.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1058万元,为预算的62.1%,同比增长8.3%,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1.6%。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327026万元,执行中,加上上年结转和上级追加,截止6月底,调整后市本级支出预算为352982万元,实际支出178968万元,为预算的50.7%,增长22.2%(上半年市本级主要收支项目完成情况见附表四)。

上半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和支出进度分别比序时进度快9.9和6.2个百分点,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一是全市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分别增长了34.2%和19.7%。这是经济平稳增长、物价水平上涨、政策性增收因素以及一些特殊增收因素的综合反映。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除教育收费以外的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以及在全市开展税收秩序专项治理活动等,也促进了财政收入增长。二是支出进度进一步加快。全市支出进度达到56.2%,比上年同期提高4.5个百分点。各级财政部门狠抓预算支出管理,加强分析和动态监控,加快转移支付资金拨付进度,完善项目支出资金预拨制度等,收到较好效果。三是支出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15.5个百分点。保障了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和民生支出需要。全市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农林水事务、节能环保等涉及民生类的支出共计40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总额的53.5%,同比增长32%。全市农林水事务、教育和科学技术支出分别增长46.2%、14.8%和36.2%。

(二)2011年上半年争取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上半年,共争取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639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256万元,增长10.3%。主要用于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城市和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农村五保供养、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家电下乡、农村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公共安全等。

(三)预算执行成效

上半年,认真落实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要求,积极推进各项财政工作,较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各级各部门争取到中央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资金21000万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并安排资金2529万元,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落实资金1204万元,用于县域经济发展奖励、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发展特色中小企业。落实资金5799万元,用于安置国有企业困难职工。筹措资金6147万元,用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落实资金1027万元,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全市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29681万元。落实资金227万元,支持招商选资工作。

二是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落实资金4300万元,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落实资金3112万元,用于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昭平台、孤石滩灌区续建配套工程。落实资金3400万元,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资金8668万元,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和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落实资金2844万元,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落实资金2050万元,实施扶贫政策。申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790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资金500万元,用于粮食高产示范创建。安排资金500万元,用于农村道路养护。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等补贴资金51603万元。落实资金1601万元,用于农家书屋乡镇文化站建设和舞台艺术送农民活动等

三是增加社会事业投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以“十大民生工程”为重点,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支持优先发展教育。落实“两免一补”资金22053万元,落实免除春季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2229万元。落实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1334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3370万元、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1057万元,对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232万元。落实资金3031万元,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落实资金7566万元,用于教师培训、学校基础设施、学前教育项目建设和市属高校发展。支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筹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金43065万元,财政补助标准均提高到200元。在10个县(市、区)加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结算工作,并逐步向即时结算过渡,发放大病救助金2330万元。筹措资金5296万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经费标准从15元提高到25元。落实资金1755万元,支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支持扩大就业再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资金9709万元,促进就业再就业和创业。筹措资金5999万元,支持鲁山县、宝丰县、郏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为全市26.3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6305万元,低保补差标准和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落实五保供养资金2203万元,分散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年人均1320元和2600元筹措资金810万元,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支持平安鹰城建设。落实资金11297万元,用于政法机关办案和业务装备购置。筹措资金2477万元,支持市区安装电子警察和信号灯。统一采购8870万元的技术装备,配发到各级公检法司单位。落实资金856万元,补助市区巡防队建设。落实资金618万元,支持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支持城市公共设施建设。落实资金3000万元,用于老城区自来水管网改造。落实资金6268万元,用于西南环路建设。落实资金3236万元,购置公交车80台。支持城市建设债券发行。

四是支持推进生态保护,创建宜居生活环境。落实资金6295万元,用于退耕还林和林业生态市建设,支持创建森林城市。落实资金950万元,用于企业“三废”治理。落实资金306万元,用于省级生态文明村镇以奖代补和秸秆禁烧工作。继续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加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力度。完善农村环保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机制,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五是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市直部门预算逐步向社会公开,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不断加强。全市实现政府采购14.6亿元,节约资金1.43亿元,节约率为8.9%;评审政府投资项目756个,审减金额6.6亿元,审减率为19%;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拒付各项违规开支785万元。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了市级预算收入入库情况核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制定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对外有偿使用管理和政府公物仓管理三个暂行办法,规范资产管理。配合完成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截至2010年末,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88.96亿元。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52.9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42.24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79亿元,其他相关债务6.41亿元,粮食和供销企业政策性挂账1.46亿元。

三、凝心聚力,实干创新,确保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

总体看,当前全市经济和财政发展态势较好,但经济运行的宏观环境依然较为复杂,面临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高耗能行业和房地产税收收入的影响仍将持续,9月份开始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也将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实施城乡养老保险试点、进一步加大教育和水利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实施收入分配调整政策,以及由于国家金融政策调整,原来确定的贷新还旧的城市建设融资模式不能继续实行,还贷压力逐年加大等,财政支出压力很大,收支矛盾非常突出。

下半年,我们要进一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收支预算和工作任务。一是推进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落实各项财税政策措施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提高招商选资实效,推进合作项目实施。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国家鼓励项目和产业,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构建自主创新体系,推进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落实财税调控政策,推动第三产业全面提速。二是加大“三农”投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水利建设投入力度,加强资金管理,构建水利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继续整合涉农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提速工程。支持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以奖代补项目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继续落实惠农补贴政策。落实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三是增加社会事业支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及时足额拨付“十大民生工程”资金,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落实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就业和创业。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支持教育均衡发展。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支持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促进平安建设。支持食品药品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支持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四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支持实施城镇化发展提速工程,加快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促进中心城区发展。支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配合做好城市建设债券发行工作。加强县城和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现代化水平。五是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加强对债务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完善地方债务预算。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之外的其他相关债务,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批和控制规模,建立管理制度,避免债务人责任转化为政府救助责任。六是狠抓增收节支,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完善税收收入征管机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支出。逐步实施绩效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配合做好公务用车治理和“小金库”清理工作。积极推进财政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靠正气实干深化“学、比、看”实践,圆满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走在全省前列的良好态势做出应有努力。


相关附件:2010年度平顶山市决算公开.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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