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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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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9-14 浏览次数: 浏览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次会议文件

关于平顶山市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8830日在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高永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7年全市财政决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2017年,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合计1306833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355535万元,实际完成13753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5%,同比增长10.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9219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14383 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46676万元、调入资金 176948 万元、上年结余-2504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9006 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51253 万元,全市收入总计为3650736万元。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2236683万元,执行中部分县级经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3251225万元,实际完成317585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7%,增长15.2%,债务还本支出184335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306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83770万元,调出资金4923万元,年终结余结转38783万元。

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378875 万元,实际完成 379137万元,为预算的100.1 %,同比增长3.5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141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052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2007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资金29770 万元、调入资金43094万元、上年结余1928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72662 万元,市本级收入总计为953126万元。支出预算为548772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792036万元,实际完成75991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9 %,增长29.2%,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0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61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5095万元,年终结余结转3472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96124万元,调整预算数为600104万元,实际完成612674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 .1%,同比增长12.6 %。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余等,全市收入总计1132642万元。支出预算为614419万元,执行中部分县级经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757292万元,实际完成73049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5%,下降4.8 %,债务还本支出257276万元,调出资金117510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3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6928万元。

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08363万元,实际完成208961万元,为预算的100.3%,同比增长0.3 %。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等,市本级收入总计为376787万元。支出预算为209041万元,预算执行中,加上专项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动用上年结余安排等,调整后支出预算为309458万元,实际完成30487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5 %,增长3.1 %,上解上级支出166万元,调出资金1151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565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57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7,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092482万元,实际完成1205511万元,为预算的110%。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1096014万元,实际完成1071137万元,为预算的98%。收支结余134374万元,滚存结余871744万元。

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621822万元,实际完成762444万元,为预算的123%。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661567万元,实际完成702733万元,为预算的106%。收支结余59711万元,滚存结余50896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600万元,实际完成1432万元,为预算的238.7%,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由于上级补助“三供一业”移交资金4194万元,市本级支出预算调整为4194万元,实际完成4194万元。当年县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五、上级对我市转移支付情况

2017年,我争取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853769万元(不含汝州、下同),比上年增加22849万元,增长2.7%,主要用于教育、社保、医疗等。市级补助县(市、区)级资金5705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农业、教育、社保、卫生、公共安全等,基层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六、年初预备费支出情况

2017年,市本级年初安排预备费支出10000万元,实际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并已列入相关支出科目决算数。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7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93万元;农林水支出3351万元。

七、年初预算周转金、稳定调节基金规模情况

2017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周转金规模为1105万元,年末预算周转金规模为1105万元。市本级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29770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50000万元。

八、2017年本级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2017年,市本级安排使用新增债券资金14406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7784万元,专项债券96276万元)。增加市本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7784万元,增加市本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6276万元。

新增债券分别安排用于交通设施建设资金3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0650万元,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8510万元,土地收储项目资金71900万元。

九、市级基本建设投资支出情况

2017年,市级基本建设支出71382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城乡社区等重点项目。

十、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我市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省财政厅要求,通过设置绩效目标,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责任传导到各部门各单位;通过绩效运行监控,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及时纠正;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通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资金使用绩效与预算安排相挂钩,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高新区财政决算情况

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高新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20600万元,实际完成23619万元,为预算的114.7%,同比增长26.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38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057 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070万元、调入资金1419万元、上年结余117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016 万元,高新区收入总计为40735万元。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高新区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18183万元,预算执行中,加上上级追加、动用上年结余结转、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等,调整预算支出数为29418万元,实际完成2941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同比增长22.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4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47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0万元,调出资金55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万元。

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5300万元,实际完成1633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6.7 %,同比增长69.7%。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等,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为46959万元。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 15300万元,执行中,由于使用上级补助、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17217万元,实际完成1518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8.2%,同比下降 18.8 %,上解上级支出24万元,调出资金141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8299万元,年终结转结余2029万元。

十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决算情况

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46000万元,实际完成46641万元,为预算的101.4%,增长12.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671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634 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822万元、上年结余143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万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收入总计为79248万元。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53804万元,执行中由于使用上级补助、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56574万元,实际完成5596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9%,增长3.2%,年终结余612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91880万元,实际完成39881万元,为预算的43.4%,下降8.2%(因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土地市场不活跃,未完成预定收入目标)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等,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为62545万元。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93841万元,执行中由于使用上级补助、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97005万元,实际完成4896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50.5%,下降3.4%,年终结余57万元。

关于2017年全市、市本级、高新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主要收支项目决算情况,已在附表中说明。

十三、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172507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959606万元,专项债务765467万元)。全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为21987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726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026100万元。

截至2017年底,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58378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24439万元,专项债务259347万元)。市本级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为81994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11394万元,专项债务408552万元。2017年市本级债务还本共计17074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115095万元,专项债务还本55651万元;2017年市本级债务付息支出1968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3305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6377万元。

高新区政府债务余额4581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1544万元,专项债务34275万元;高新区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为6580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13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9669万元。2017年高新区债务还本共计2853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    24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28299万元;2017年高新区债务付息支出17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71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债务余额8056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418万元,专项债务73148万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为8338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239万元,专项债务73148万元。2017年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债务还本共计   1874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 524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13500      万元;2017年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债务付息支出210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245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1857万元。

据测算2017年全市及市本级年度政府债务余额均没有突破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

十四、2017年支出政策实施情况

2017年,全市财政部门严格落实《预算法》,认真落实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支持打好四大攻坚战,深入实施财税体制改革,努力创新财政支出方式,较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大力支持打好“四大攻坚战”,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一是支持脱贫攻坚。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7亿元,整合其他财政涉农资金5.8亿元,有力保障脱贫攻坚顺利推进。创新扶贫保障措施,实施贫困人口医疗补充救助保险、意外保险,得到了陈润儿省长的批示肯定。实行“扶贫车间”、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奖补政策。支持金融扶贫,推广“政融保”产业扶贫项目。扎实开展扶贫资金问题专项整改,探索构建扶贫资金监管长效机制。二是支持产业转型发展。营造良好亲商环境,成功举办大数据产业合作交流会,促成与中民投、法国BV等一批知名品牌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支持我市转型发展。落实资金1.9亿元,支持产业集聚区、科技研发企业及部分技术创新型企业、文化产业、跨境电商等高成长服务业和外向型经济发展。三是支持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落实资金4.3亿元,支持全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地质环境治理、新能源公交车购置、食品及药品安全监管。落实奖补资金3693万元,支持美丽乡村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切实改善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四是支持国企改革与发展。筹措资金1.3亿元,圆满完成省属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任务和平煤神马集团医疗保险属地管理,被省政府通报嘉奖。筹措资金9567万元,支持政策性关闭煤矿补助、星峰集团韩庄矿务局职工安置。发挥好企业还贷周转金和企业增信基金作用,为211家企业提供还贷周转17.2亿元,为25家企业办理增信资金贷款8860万元。

(二)支持统筹协调发展,推进城乡品质提升。一是支农惠农,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水平。安排资金3.9亿元,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推广绿色高效农业生产模式,我市成为第一批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农业保险保费等各项惠农补贴和政策资金5.2亿元,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支持19个省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推荐叶县、鲁山县成功申报2017年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增强乡村“自我造血”能力。二是强化基础保障,提升承载能力和建设品质。落实资金8.3亿元,支持打通市区断头路、优化市区路网结构,缓解市区交通拥堵状况;改造和新建一批干线公路、农村公路,优化农村交通出行条件。落实资金1.5亿元,用于市儿童医院等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落实资金5353万元,用于“双替代”、既有建筑供热节能改造等。三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出台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财政支持政策,研究制定《百城建设提质投融资方案》,加大对县级投融资平台建设的支持、引导、指导和规范,加快推进城镇改造升级。建立健全奖励机制,支持“双创”小镇、旅游名镇等特色小镇建设。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落实资金2564万元,用于独立工矿区搬迁、危房改造和饮水安全工程。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着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加快教育事业发展,落实资金60.8亿元,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全面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二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落实资金40.5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各项医改工作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45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增加到50元。三是促进文化事业发展,落实资金6.4亿元,积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四是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落实资金41.4亿元,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落实“三项融资补贴”和“四项创业奖补”政策,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标准,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差250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142元,使11.2万困难群众受益,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持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妇女“两癌”救助。解决退役军人养老、医疗、就业和生活补助。规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五是大力支持保障房建设。投入资金7.3亿元,支持新开工保障房6534套,续建项目基本建成6190套,完成省下达任务。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较为完善的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框架和制度体系。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全市各级各部门根据预算法规定,按时将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向社会公开。收回财政存量资金近12亿元,统筹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分部门编制,完成68个市级部门指导性目录编制任务。二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市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方案,实行市级保留部分税种和行业(企业)税收、其他税收市与区分成的新体制,改变已经运行近30年的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税收级次的体制,充分调动市区两级培植财源积极性。推进税费改革,确保水资源税、环保税的平稳开征;“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为企业减税4.3亿元;取消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调整3项政府性基金,为企业和个人减负2452万元。三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适应市场经济条件,规范政府投融资公司市场化运作,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截至2017年底,六大公司累计融资315亿元、累计担保167亿元,扭亏转盈实现纳税9000万元。规范高效推广运用PPP模式,截至2017年底,进入省PPP意向库项目数量全省排名第一,已落地项目数全省排名第三,入选财政部示范项目2个,获奖励资金1006万元。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平顶山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等强化债务管理的规定,细化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落实风险防控工作责任主体,加强了政府债务风险管控。五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房产出租、出借及处置情况清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监管的意见》《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细则》,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了长效制度保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依法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对于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十分重要我们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改革创新,努力奋斗,开创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市综合实力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做出应有的贡献!



相关附件:2017年财政收支决算草案说明.doc    决算公开目录.doc    平顶山2017年决算公开附表.xls    决算报表(含高新区、新城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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