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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110/2017-00082
  • 发布日期
  • 2017-09-25
  • 主题分类
  •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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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7-09-25 浏览次数: 浏览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人民检察院是领导全市各基层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二)领导全市各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

(三)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全市各基层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四)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工作。      

(五)领导全市各基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七)领导全市各基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八)对全市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九)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并领导全市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十)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十一)规划、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十二)协同地方党委做好全市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全市各基层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

(十三)协同市委和各县(市、区)委管理和考核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建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

(十四)协同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全市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

(十五)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

(十六)规划、指导并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宣传工作。

(十七)规划、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计算机网络信息工作。

(十八)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检察机关的党纪检查、政纪监察工作。

(十九)管理市检察院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审批直属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院下设26个机构,主要包括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处、公诉局、未检处、反贪局、反渎局、信息处、监所处、民行处、控申处、预防局、技术处、鉴定中心、案管中心、计财处等。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南省平顶山市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第二部分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9,849.8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0.00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0.00

二、外交支出

31

0.00

三、事业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2

0.00

四、经营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10,737.51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4

0.00

六、其他收入

6

1,00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74.16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443.46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

159.01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1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2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3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4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5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7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151.02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0

0.0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1

0.0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2

0.00

 

24

 

 

53

 

本年收入合计

25

10,849.88

本年支出合计

54

11,565.1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6

0.00

结余分配

55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7

3,426.50

年末结转和结余

56

2,711.23

 

28

 

 

57

 

总计

29

14,276.38

总计

58

14,276.3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0,849.88

9,849.88

0.00

0.00

0.00

0.00

1,00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9,981.97

8,981.97

0.00

0.00

0.00

0.00

1,000.00


20404

检察

9,981.97

8,981.97

0.00

0.00

0.00

0.00

1,00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2,175.82

2,175.82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389.20

1,389.2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310.00

31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6

 侦查监督

266.00

266.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9

 两房建设

5,500.00

4,50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0


2040450

 事业运行

6.45

6.45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334.49

334.49

0.00

0.00

0.00

0.00

0.00


206

科学技术支出

74.16

74.16

0.00

0.00

0.00

0.00

0.00


206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74.16

74.16

0.00

0.00

0.00

0.00

0.00


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74.16

74.16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87.13

487.13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3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66.53

66.53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302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0.77

0.7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399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65.76

65.76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94.37

394.3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94.37

394.3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8

抚恤

26.23

26.23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26.23

26.23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55.55

155.55

0.00

0.00

0.00

0.00

0.00


21005

医疗保障

155.55

155.55

0.00

0.00

0.00

0.00

0.0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52.16

152.16

0.00

0.00

0.00

0.00

0.00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3.39

3.39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51.08

151.08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51.08

151.08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51.08

151.08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1,565.15

2,831.22

8,733.93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0,737.51

2,003.57

8,733.93

0.00

0.00

0.00


20404

检察

10,737.51

2,003.57

8,733.93

0.00

0.00

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2,003.57

2,003.57

0.00

0.00

0.00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156.57

0.00

1,156.57

0.00

0.00

0.00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410.23

0.00

410.23

0.00

0.00

0.00


2040406

 侦查监督

336.00

0.00

336.00

0.00

0.00

0.00


2040409

 两房建设

5,491.53

0.00

5,491.53

0.00

0.00

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339.60

0.00

1,339.60

0.00

0.00

0.00


206

科学技术支出

74.16

74.16

0.00

0.00

0.00

0.00


206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74.16

74.16

0.00

0.00

0.00

0.00


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74.16

74.16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43.46

443.46

0.00

0.00

0.00

0.00


20803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65.76

65.76

0.00

0.00

0.00

0.00


2080399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65.76

65.76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51.47

351.47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51.47

351.47

0.00

0.00

0.00

0.00


20808

抚恤

26.23

26.23

0.00

0.00

0.00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26.23

26.23

0.00

0.00

0.00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59.01

159.01

0.00

0.00

0.00

0.00


21005

医疗保障

159.01

159.01

0.00

0.00

0.00

0.0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54.85

154.85

0.00

0.00

0.00

0.00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3.41

3.41

0.00

0.00

0.00

0.00


2100599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0.75

0.75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51.02

151.02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51.02

151.02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51.02

151.02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


部门: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9,849.8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2

0.00

0.00

0.00


 

3

 

三、国防支出

33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10,727.51

10,727.51

0.00


 

5

 

五、教育支出

35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6

74.16

74.16

0.00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443.46

443.46

0.00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9

159.01

159.01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0

0.00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1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2

0.00

0.0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3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4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5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6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0.00

0.00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8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151.02

151.02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0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1

0.00

0.00

0.0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2

0.00

0.00

0.0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3

0.00

0.00

0.00


 

24

 

 

54

 

 

 


本年收入合计

25

9,849.88

本年支出合计

55

11,555.15

11,555.15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6

3,416.5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6

1,711.23

1,711.23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7

3,416.50

 

5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8

0.00

 

58

 

 

 


 

29

 

 

59

 

 

 


总计

30

13,266.38

总计

60

13,266.38

13,266.38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11,555.15

2,831.22

8,723.9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0,727.51

2,003.57

8,723.93


20404

检察

10,727.51

2,003.57

8,723.93


2040401

 行政运行

2,003.57

2,003.57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146.57

0.00

1,146.57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410.23

0.00

410.23


2040406

 侦查监督

336.00

0.00

336.00


2040409

 两房建设

5,491.53

0.00

5,491.53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339.60

0.00

1,339.60


206

科学技术支出

74.16

74.16

0.00


206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74.16

74.16

0.00


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74.16

74.16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43.46

443.46

0.00


20803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65.76

65.76

0.00


2080399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65.76

65.76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51.47

351.47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51.47

351.47

0.00


20808

抚恤

26.23

26.23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26.23

26.23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59.01

159.01

0.00


21005

医疗保障

159.01

159.01

0.0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54.85

154.85

0.00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3.41

3.41

0.00


2100599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0.75

0.75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51.02

151.02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51.02

151.02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51.02

151.02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980.97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93.73


30101

 基本工资

438.03

30201

 办公费

30.75


30102

 津贴补贴

1,161.23

30202

 印刷费

0.00


30103

 奖金

156.94

30203

 咨询费

0.00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59.01

30204

 手续费

0.09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5

 水费

10.28


30107

 绩效工资

0.00

30206

 电费

27.54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5.76

30207

 邮电费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00

30208

 取暖费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56.53

30211

 差旅费

0.00


30301

 离休费

34.09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4.31


30302

 退休费

261.51

30213

 维修(护)费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4

 租赁费

0.00


30304

 抚恤金

26.23

30215

 会议费

0.00


30305

 生活补助

7.21

30216

 培训费

0.00


30306

 救济费

4.72

30217

 公务接待费

11.75


30307

 医疗费

23.77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0309

 奖励金

46.8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0310

 生产补贴

0.00

30226

 劳务费

0.00


30311

 住房公积金

151.02

30227

 委托业务费

0.00


30312

 提租补贴

0.00

30228

 工会经费

7.23


30313

 购房补贴

0.00

30229

 福利费

9.13


30314

 采暖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86.54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12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1020

 产权参股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0.00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0.00


 

 

 

30403

 财政贴息

0.00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7

债务利息支出

0.00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707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99

其他支出

0.00


 

 

 

39906

 赠与

0.00


人员经费合计

2,537.49

公用经费合计

293.7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357.00

5.00

330.00

180.00

150.00

22.00

164.51

4.31

148.45

0.00

148.45

11.7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顶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收入总计14276.38万元,支出总计14276.38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888.94万元,增长52.0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两房”建设及监视居住项目2016年在建,基本建设支出大幅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平顶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收入合计1084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49.88万元,占90.78%;其他收入1000万元,占9.22%。

图2:收入决算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平顶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支出合计1156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1.22万元,占24.48%;项目支出8733.93万元,占75.52%。

图3:支出决算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顶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3266.3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88.94万元,增长41.47%。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较上年增加1921.23万元。剔除该因素影响,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67.71万元,增长20.98%。主要原因是:增加车补,正常晋档晋级,养老改革缴纳养老金等,基本支出收支决算相应增加;此外,“两房”建设及监视居住项目2016年在建,基本建设支出大幅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平顶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5.1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9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94.2万元,增长93.85%。

图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平顶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5.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0727.51万元,占92.84%;科学技术支出74.16万元,占0.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3.46万元,占3.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9.01万元,占1.38%;住房保障支出151.02万元,占1.3%。

图6: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平顶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73.4万元,支出决算为1155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42.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二是基建款4500万元等在项目支出中,根据单位工程进度拨付;三是清算养改革准备期内工资、调整在职人员工资标准、调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等。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96.9万元,支出决算为200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车补等。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99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410.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和财政拨付的办案费解决。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侦查监督(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省财政提前下达经费在项目支出中解决;二是年度中省财政追加下达的办案费。

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91.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经费在项目支出经费中,根据单位工程进度拨付;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6.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133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提前下达经费在项目支出经费中解决。

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后预算项目调整为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9.3万元,支出决算为7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为事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及工作部署,2016年10月开始缴纳养老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96.9万元,支出决算为35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10月养老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发放。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客观上无法预计下一年度离世职工人数及抚恤金额,该部分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年度中实际离世职工人数计算抚恤金,通过科室项目支出经费中拨付。

1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2.2万元,支出决算为15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1.1万元,支出决算为15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平顶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31.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37.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万元、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93.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顶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7万元,支出决算为164.51万元,完成预算的46.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31万元,完成预算的8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8.45万元,完成预算的44.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5万元,完成预算的4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进行公务用车的更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平顶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21.98万元,下降42.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4.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4.96万元,下降4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3万元,下降10.1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没有此项费用,2016年度依据高检院下发文件产生赴澳大利亚学习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实行车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下降;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得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平顶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31万元,占2.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8.45万元,占90.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75万元,占7.14%。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31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为:根据高检院下发文件派1人随高检院团组前往澳大利亚学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8.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8.4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公务用车派出产生的过路费及燃油费。2016年期末,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6辆。2016年度公车运维费中包含车改过程中上缴车辆的维修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75万元。主要用于高检院、省院调研指导工作、办理专项案件;各地检察机关交流学习工作经验;法治宣传活动;全市案件评查工作等产生的接待费用。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20个、来访人员116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平顶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3.73万元,比2015年增加174.87万元,增长147%,主要是2016年公车改革后,发放的车补。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平顶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99.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7.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39.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5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期末,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实有车辆3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公车改革后车辆已经上交,但尚未进行报废处置,所以决算按照账面即车改前车辆的金额和数量填列。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4(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反映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所发生支出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支出。

十、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侦查监督(项):反映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十一、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十二、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市检察院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职工工资的12%。

二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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