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110/2017-00063
  • 发布日期
  • 2017-09-25
  • 主题分类
  • 2016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7-09-25 浏览次数: 浏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在本市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市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二)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十三)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省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十五)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本级。

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共20个,分别是:

(一)市人民代表大会设立7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法制委员会、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监督委员会和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

(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设立3个正县级办事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研究室和信访办公室;

(三)市人大常委会设立10个工作委员会,分别是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967.37万元,支出总计1780.66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304.34万元,增长18.30%,支出减少71.16万元,下降3.84%。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967.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7.37万元,占100.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178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0.62万元,占74.16%;项目支出460.04万元,占25.84%。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967.37万元,支出1780.6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4.34万元,增长18.30%,支出减少71.16万元,下降3.84%。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0.6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1.16万元,下降3.8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0.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11.48万元,占73.65%;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4.18万元,占20.45%;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3.89万元,占3.03%;

4.住房保障(类)支出51.11万元,占2.8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67.37万元,支出决算为178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资金年末收到,支出调整至下一年度;二是一部分工作开展中实际支出减少。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60.23万元,支出决算为81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收到拨款, 支出调整至下一年度。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66.50万元,支出决算为18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资金结转到本年使用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26.18万元,支出决算为2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年初预算为199.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会议支出实行综合定额控制,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拨款根据工作安排尚未发生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年初预算为6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立法工作实际支出减少。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人大监督工作实际支出减少。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成资金尚未支付。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年初预算为62.00万元,支出决算为4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代表工作实际支出减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年初预算为9.30万元,支出决算为9.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46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失业保险缴费实际支出减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8.67万元,支出决算为1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实际支出减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84.62万元,支出决算为34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收到拨款, 支出调整至下一年度。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18.45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收到拨款, 支出调整至下一年度。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7.13万元,支出决算为4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实际支出减少。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27万元,支出决算为1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资金结转到本年使用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6.56万元,支出决算为5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实际支出减少。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0.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62.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和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支出158.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2.00万元,支出决算为67.13万元,完成预算的55.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76万元,完成预算的60.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预算的3.0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精神,执行公务用车改革政策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73.69万元,下降52.33%,其中:2015年和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都是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8.16万元,下降50.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2万元,下降93.7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公务用车改革政策,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6.76万元,占99.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7万元,占0.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6.7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6.7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及调研、重要会议和机要通信工作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期末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含因公务用车改革已经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10台车辆,但没有办理销账手续。)。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主要用于各地人大来我市视察调研、来访交流、考察学习、检查指导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个、来访人员2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06万元,比2015年减少84.77万元,下降34.9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物业管理和劳务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期末,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八、人大会议:反映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九、人大立法:反映人大立法方面的支出。

十、人大监督:反映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十一、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反映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代表工作: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其他人大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十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级).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