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110/2017-00081
  • 发布日期
  • 2017-05-16
  • 主题分类
  • 2017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中国民主建国会平顶山市委员会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7-05-16 浏览次数: 浏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中国民主建国会平顶山市委员会下属无内设机构。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在中共平顶山市委的领导下,积极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以促进发展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和优势,针对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更好地发挥参政党作用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国民主建国会平顶山市委员会行政编制4人;在职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重点做好参政议政,参与政府事务和经济、社会决策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做好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等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5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5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7.6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3.1万元,占57%;商品服务支出5万元,占9%;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4.5万元,占8%;项目支出15万元,占26%,主要项目是组织工作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增加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没有安排三公预算,是因为去年没有三公决算支出,根据此情况,今年不安排三公支出,无增减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0 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80民建、收支增减说明、附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