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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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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7-05-16 浏览次数: 浏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12个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实施《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市、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省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调查了解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制定的有关规定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市以下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行政编制128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人员111人,离退休人员37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重点做好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和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03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2.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03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032.8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55.1万元,占38%;商品服务支出168.8万元,占5.6%;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26.9万元,占4.2%;项目支出1582万元,占52.2%,主要项目是大要案办案费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经费等。

四、三公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2017年均没有安排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预算数为23万元,2017年预算数为21万元,17年比16年预算减少11.11%,是因为厉行节约,压缩开支。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算数为200万元,2017年预算数为194万元,17年比16年预算减少5%,是因为厉行节约,压缩开支。2016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100万元,是因为巡查办申请购置了6辆车,预算一百万,财政局已批复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68.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275 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装备费、信息建设、廉政建设、办公设备购置。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4纪检委公开目录、收支增减说明、附表.xls    纪检委机关预算公开2017.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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