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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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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7-05-16 浏览次数: 浏览


文号: 索引号:005452110/2017-00067 发布部门: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05-16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财政局内设22个职能科室和注协、支付中心、非税局、专项资金中心、资产清收中心、干教中心、道路救援中心、网络信息中心、评审中心9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管理,拟定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制定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管理、监督政府采购活动,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拟定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制度及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负责统一组织对全市财税法规、政策和资金、账户、国有资产等财政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国家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财政非税征收、支出管理及行政事业性票据管理与监督。负责经济鉴证类事务所的监督管理与协调服务、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财政支出管理与监督,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审核、拨付和会计核算。为政府性政策投资提供服务,政府授权部门支持的其他投资项目的参股控股,市区部分城市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市财政管理信息网络化建设工作;负责市财政信息网络与国家、省及各县(市、区)财政信息网络的连接、数据传输等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清收原平顶山市信托投资公司的各类债权,清收我市财政投资和借款形成的不良资产,以减少资产流失等;办理我市市级公务仓业务和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的闲置、报废资产的管理与处置。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含国债)建设项目及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等评审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平顶山市财政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239人,其中:行政编制6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89人,事业编制82人;在职人员209 人,离退休人员9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服务全市财政事业改革发展大局,保障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年度财政收支任务、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财政决算分析、财政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提供优质的政务及后勤保障服务;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改善专项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预算执行流程,提升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水平,强化现代信息技术支撑;监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活动、管理地方政策性金融业务、组织实施国家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加大财政调控力度,全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深化财政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6317.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64.9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73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45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0万元。

三、 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6317.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864.9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273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支出45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0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74.90万元,占29.7%;商品服务支出214.70万元,占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3.60万元,占5.1%;项目支出3904.80万元,占61.8%,主要项目财政国库业务、信息化建设、全市财政各类业务培训、配合上级部门各类财政专项检查费、财政非税业务、政府采购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13.7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144.18万元。

1、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20万元,比16年增加了2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市政府安排,进行学习和课题。

  2、2017年公务接待费12.5万元,预算数比上年减少3.1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3、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22万元,较上年减少143.0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和公务交通补贴两项制度实施后,公务用车保有量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二是通过实施定点加油及维修、ETC等有效措施,加强运维费管理。

4、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为零,与上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14.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办公家具购置、印刷服务。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27财政局、收支增减说明、附表.xls    财政局机关预算公开2017.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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