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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110/2017-00066
  • 发布日期
  • 201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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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7-05-16 浏览次数: 浏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内设4个科室。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意见;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事业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项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人员32人,离退休人员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重点做好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4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6.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4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46.8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66.4万元,占60%;商品服务支出37.3万元,占8%;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23.2万元,占5%;项目支出120万元,占27%,主要项目是机构编制和登记管理工作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说明

2016年市编办“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2017年市编办“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2017年与2016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7.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4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办公家具购置。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13编办公开目录、收支增减说明、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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