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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110/2017-00046
  • 发布日期
  • 201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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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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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有资产管理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7-05-11 浏览次数: 浏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内设11个科室。主要职责是: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代表市政府向国有大中型重要骨干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等。

下设二级单位食品工业研究所,主要职能是:食品行业科技研发、技术咨询、宣传推广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事业编制50人;在职人员81人,离退休人员140人。

二级单位食品工业研究所编制15人,实有在职7人,退休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重点做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以及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等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08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9.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08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89.2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33.2万元,占67%;商品服务支出73.9万元,占7%;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236.1万元,占22%;项目支出46万元,占4%,主要项目是国有资产收益经费和国有资产清理、审计、评估、改制工作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增加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度,市国资局“三公”经费预算为13.7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2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1.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省国资局来我市督查、检查工作接待。

3、公务用车费13.5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2.5万元。公务费主要用于办理日常公务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项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89.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28国资局公开目录、收支增减说明、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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