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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110/2017-00028
  • 发布日期
  • 201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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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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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粮食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7-05-09 浏览次数: 浏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粮食局机关内设7个科室,下属5个事业单位,包括市粮食学校、市军粮供应中心、粮食局城郊分局、粮食科学研究所、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粮食流通、粮油储备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地方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的建议;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市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市粮食系统产业化经营、多种经营、连锁经营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编制全市粮油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内部审计工作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30人;在职人员25人,离退休人员50人。

局属各事业单位共有事业编制63人;在职人员46人,离退休38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加强对粮食购销和市级储备粮管理的协调,提高我市粮食供应保障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等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87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9.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87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809.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支出6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支出5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67.5万元,占64.89%;商品服务支出54.3万元,占6.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8万元,占15.30%;项目支出119万元,占13.60%,主要项目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夏粮收购工作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增加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度,市粮食局“三公”经费预算为13.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3.9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粮食局、省粮食局等单位因公来我市督查、检查及相关科室与有关单位业务联系等工作接待。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机关及各单位办理日常公务发生的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项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4.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48粮食局预算公开目录、收支增减说明.xls    市粮食局2017年预算公开本级.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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