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110/2017-00018
- 发布日期
- 2017-05-05
- 主题分类
- 2017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内设4个科室,两个二级机构。主要职责是:管理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的管理规章;研究制定全市农机管理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事业编制48人;在职人员43人,离退休人员2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重点做好农业机械化和农机管理等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64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1.4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64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41.4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95.8万元,占62%;商品服务支出44.8万元,占7%;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72.8万元,占11%;项目支出128万元,占20%,主要项目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跨区作业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农机监理工作经费及农机新技术推广经费等。
四、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3.6万元,占93%,与2016年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0.8万元,占7%,与2016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4.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22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56农机局公开目录、收支增减说明、附表.xls 市农机局机关预算说明.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