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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110/2017-00013
  • 发布日期
  • 2017-05-05
  • 主题分类
  •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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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7-05-05 浏览次数: 浏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内设5个科室,一个事业单位企业融资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加强对金融业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负责联系驻平金融监管机构,为金融监管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联系各金融机构,引进外资和外地金融机构入驻,并做好配合服务;促进全市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动我市企业改制上市;协调上市公司兼并重组和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市金融风险;全市融资性担保和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行政编制16人,在职人员8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5人,退休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金融监管工作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0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7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0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05.7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2.6万元,占59.6%;商品服务支出18万元,占8.7%;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25.1万元,占12.2%;项目支出40万元,占19.4%,主要项目金融监管与银保工作专项经费、全市融资性担保和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工作经费及打击非法集资专项工作经费等。

四、公经费增加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为13.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增加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2万元。

2、公务接待费2.5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增加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包含临时机构处非办支出,

3、公务用车费10.8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增加2.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包含临时机构处非办支出,比2016年预算增2.8万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54金融办预算公开目录、收支增减说明、附表.xls    地方金融科.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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