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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110/2017-00007
  • 发布日期
  • 20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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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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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7-05-05 浏览次数: 浏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内设28个职能科室,8个财务不独立二级单位。部门内含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建设项目办公室、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工业办公室、平顶山市新型建材管理开发办公室、平顶山市信息中心和平顶山市节能监察监测管理中心5个财务独立二级单位。市发改委的主要职责是: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拟定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平衡和调节全市重要商品,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合作,协调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实施,整合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287人,其中:全供编制人数250人,差供编制人数37人;在职人员262人,离退休人员154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确保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协调经济运行,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全市重点项目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等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24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4.8万元,国有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5.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24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240.6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921.8万元,占90.1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35.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7.4万元;项目支出318.8万元,占9.84%。主要项目是:价格听证、价格鉴定及成本监审、招投标协会工作经费、郑万铁路工作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增加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为51.17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29.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6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增加6万元、因为2016年度未安排出国预算。

2、公务接待费7.04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增加1.04万元,增加原因是迎检接待经费增加。

3、公务用车费38.17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36.32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压缩日常公务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项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49.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3.4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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