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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110/2017-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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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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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7-05-16 浏览次数: 浏览

文号: 索引号:005452110/2017-00088 发布部门: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05-16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内设3个科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负责对进入服务中心项目的确定、调整,以及对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受理办事对象对窗口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投诉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4人;在职人员16人,离退休人员1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重点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47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5.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47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75.3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1.2万元,占32%;商品服务支出20.3万元,占4%;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2.9万元,占3%;项目支出291万元,占61%,主要项目是办公经费、行政服务奖励基金和网上审批工作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增加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无增减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0.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180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59审批中心公开目录、收支增减说明、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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