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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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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台胞台属联谊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10-23 浏览次数: 浏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汇总表

第一部分 平顶山市台胞台属联谊会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平顶山市台胞台属联谊会2018年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市台胞台属联谊会内设1个科室办公室。市台胞台属联谊会事业编制5人;在职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4人。

二、主要职责

平顶山市台联(市台胞台属联谊会简称市台联)主要职责是:

密切联系服务居住在平顶山市的台胞台属,广泛团结联络台湾岛内、港澳和海外的台湾同胞,为平顶山市经济社会发展而贡献力量,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开展团结联络台湾岛内、港澳和海外的台湾同胞工作,为我市台胞台属办实事等。

第二部分 平顶山市台胞台属联谊会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支总计均为112.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9.5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较上年有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1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7万元;部门结转资金3.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12.3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78.9万元,占70.4%;商品服务支出8万元,占7.1%;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4.3万元,占3.8%;项目支出21万元,占18.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08.7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9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较上年有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万元;医疗卫生(类)支出5.5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5.2万元。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支出11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其他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12.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5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占“三公”经费总额的40%。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5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占“三公”经费总额的36%。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1万元,增长33.33%,增加原因是我单位2018年预计组团来平寻根祭祖、经贸洽谈的台胞台商人数较2017年增长较多。占“三公”经费总额的2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对对台业务费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1万元。2018年,我单位拟组织对对台业务费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市台联2018预算公开表(加结转).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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