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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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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10-23 浏览次数: 浏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汇总表

第一部分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预算包含本级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内设职能科室16个。下设二级机构: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市城市研究中心,市城市管理局,市数字化城市监督指挥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89人;事业编制62人,在职人员99人,离退休人员98人。

二、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和农村转移人口住房保障责任,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拟定城市建设管理和改革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墙体材料革新;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察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成绩交流合作等。

第二部分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支总计均为6644.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26.9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较上年有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664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1.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878.5万元;专项收入15.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339.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6644.9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423.1万元,占21%;商品服务支出118.6万元,占2%;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206.1万元,占3%;项目支出4897.1万元,占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426.8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6.9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较上年有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42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191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0.9万元;医疗卫生(类)支出75.4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74.7万元。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支出664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4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489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其他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112.37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9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1万元,减少原因是我单位在2018年预计有出国计划,占“三公”经费总额的8.1%。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6.9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下降197.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15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15万元,是因为现有公务用车有1台已到报废年限。车辆老化影响日常工作,拟定今年更新一台公务用车。占“三公”经费总额的72.8%。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21.47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2.35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9.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78.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878.5万元。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85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工程建设。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18.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85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工程建设。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对3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150万元。2018年,我单位拟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65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46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6辆。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住房和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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