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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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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10-23 浏览次数: 浏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平顶山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平顶山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包含本级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平顶山市民政局机关内设15个职能科室,下属二级机构17个。其中:

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平顶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依照公务员管理单位4个: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勘界办公室、平顶山市民间组织管理中心(平顶山民间组织管理局)、平顶山市城镇居民最低保障管理中心、平顶山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全供事业单位7个:平顶山市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平顶山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平顶山市军事供应站(平顶山市退役士兵培训就业服务中心)、平顶山市殡葬管理所、平顶山市社会福利院、平顶山市救助管理站、平顶山市烈士陵园;

财政差供事业单位2个:平顶山市殡仪馆、平顶山市民政医院;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个:平顶山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平顶山市夕阳红老年公寓、平顶山市民政工业公司。

市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45名,机关事业编制5名,参公(依照)单位编制21名,在职人员58人,离退休人员42人。

全供事业单位编制178名,在职人员139人,离退休人员74人。

差供事业单位编制60名,在职人员51人,退休人员44人。

自收自支单位编制72名,在职人员86人,退休人员8人。

二、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省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拟定全市民政发展规划和全市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优抚政策、减灾救灾工作政策、离退休干部和复员退伍军人等安置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社会福利事业政策、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儿童收养政策、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城乡社区建设政策、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等;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等。

第二部分 平顶山市民政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支总计均为5324.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2420.6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较上年有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532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0.6元;部门结转资金2284.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5324.8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2548.6万元,占47.9%;商品服务支出151.7万元,占2.8%;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32.0万元,占2.5%;项目支出2492.5万元,占4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040.6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36.4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较上年有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04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15.0万元;医疗卫生(类)支出88.3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137.3万元。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支出532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7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76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其他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112.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6.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6.0万元,增加原因是我单位在2018年预计有出国计划,占“三公”经费总额的5.3%。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93.3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下降26.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3.2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下降1.6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65.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47.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51.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47.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对1个项目“残疾人两项补助”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576万元。2018年,我单位拟组织对1个项目“养老服务”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083.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5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3辆。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25市民政局预算公开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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