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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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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10-23 浏览次数: 浏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汇总表

第一部分 平顶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平顶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部门预算包含本级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内设11个科室。下设二级单位食品工业研究所。国有资产管理局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事业编制50人;在职人员81人,离退休人员140人。

二级单位食品工业研究所编制15人,实有在职7人,退休2人。

二、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代表市政府向国有大中型重要骨干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等。

下设二级单位食品工业研究所,主要职能是:食品行业科技研发、技术咨询、宣传推广等。

第二部分 平顶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支总计均为1372.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321.7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较上年有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37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5.9万元;部门结转资金87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372.9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929.8万元,占67.7%;商品服务支出78.6万元,占5.7%;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263.4万元,占19.2%;项目支出102.1万元,占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285.9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34.7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较上年有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7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79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1.7万元;医疗卫生(类)支出53.3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58.8万元。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支出137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1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其他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17.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5.6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下降0.04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下降0.5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招待和陪同标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8.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80万元。2018年,我单位拟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国资局预算公开表(加结转).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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