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开审判一起涉恶案件,7人获刑
作者:刘华 来源:平安焦作网 发布日期:2018-09-26 浏览次数: 浏览

9月17日上午,焦作市博爱县法院在一号审判庭,对以博爱县某村村民李某心为首的涉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公开审判。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9月4日,河南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博爱县柏山路道路工程,该工程在修建过程中,以被告人李某心为主犯,张某利、张某军、毕某涛、朱某鑫、张某、赵某龙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集团多次聚众造势,以暴力威胁手段强揽工程,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聚众扰乱工地施工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一审判决认为,以李某心为首的7名被告人长期以来形成较为固定的组织,多次共同实施犯罪,属犯罪集团。分别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某心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45000元;以强迫交易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某利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0元;以强迫交易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决被告人赵某龙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8000元。对其余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零二个月至一年零三个月有期徒刑,并处20000至2000元罚金。

据悉,截至八月底,焦作市两级法院共受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4件、涉恶势力团伙(犯罪集团)案件4件、一审受理常见涉恶类犯罪案件274件,审结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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