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局长刘绍卿就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问题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07-09-10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国家这次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刘绍卿:根据《关于认真做好河南省2007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精神,补贴的范围和对象为:截止到2007年8月7日,我市符合财政补贴条件的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城市出租车司机,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和岛际水路客运经营者。对2007年8月7日以后新增的补贴对象,按以后中央确定的政策执行。

    记者:补贴资金具体是怎么分配的?

    刘绍卿:市财政依据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行业补贴对象数据,分配各县(市、区)油补资金。市直部门由市财政会同有关部门直接发放。资金分配按行业具体如下:

    (1)渔民和渔业企业。渔民和渔业企业按省财政厅的要求按机动渔船的马力数计算分配到各县(市、区)。

    (2)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林业企业继续按用油量补贴,林场、苗圃按林地面积补贴。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承包给职工经营的,可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承包人。对国有林场与国有苗圃按林地面积补贴,考虑到国有林场与国有苗圃之间管理过程中用油量的差异较大,二者之间的用油量比按1:50分配。

    (3)城市公交。鉴于城市公交一年来发展变化较大,由主管部门重新进行统计。按主管部门提供的标准车辆和调整系数(省辖市城区和县调整系数为2:1)计算分配各县(市、区)补贴资金。

    (4)城市出租车。城市出租车按自然台数计算补贴。在2006年第二阶段各县(市、区)实际兑付补贴对象数据的基础上,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确定城市出租车油补基础数据。并按调整系数(省辖市城区和县调整系数为2:1)计算分配各市(县)补贴资金。

    (5)农村道路客运。农村道路客运按标准台数计算补贴。在2006年第二阶段各市实际兑付补贴对象数据的基础上,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调整、确定农村道路客运油补基础数据。

    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拨付市各主管部门或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形式,拨付到各有关县(市、区)财政部门。财政补贴数额及预算另行下达。

    记者:补贴资金如何兑现?者:

    刘绍卿:除省林业厅直管的林业企业补贴资金由省财政直接支付外,其余补贴资金全部计算分配到各有关县(市、区),即市里按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补贴对象数据计算分配到各有关县(市、区)财政部门,各县(市、区)在计算分配补贴资金时,按当地截止到2007年8月7日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具体计算到户,严格按照不重不漏的原则将补贴资金兑现到补贴对象。

    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车的补贴资金已经市财政局统一核定到单位和个人,并拨付到各县(市、区)、各单位。出租车和农村客运要凭行驶证、资格证、营运证和身份证,渔民凭身份证到所在地财政部门指定的兑付点兑付。

    记者:本次财政补贴还有什么政策性规定?

    刘绍卿:(一)继续实行严格的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财政补贴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有关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和社会稳定。

    (二)认真把握财政补贴政策。2007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按本通知确定的范围和对象执行,范围之外的企业和个人,不得纳入补贴范围。各县(市、区)要对省审计厅在2006年度成品油财政补贴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的漏报、虚报等问题进行认真整改,避免出现新的问题。

    (三)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各级财政部门要搞好内部以及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认真做好补贴兑现工作。本着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选择快捷、有效的渠道,及时、足额地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在补贴兑现过程中,要切实做到“四到位”,即政策宣传到位、清册编制到位、补贴兑现到位、完善手续到位;严格执行“六不准”,即不准随意调整补贴标准和用改革前已经出台的政府补贴抵顶用油补贴,不准由别人代领代发,不准借发放补贴之机向受补者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无故拖延补贴兑现时间。各级财政部门要配合审计、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五)为切实做好本次财政补贴的各项工作,根据市政府决定,成立“平顶山市石油价格改革联席会议财政补贴工作办公室”并设立在各财政局。为了加强对财政补贴工作的监督,设置咨询和举报电话,电话号码为:市财政局,2916285;市公用事业局,4981375,1356958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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