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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7
你好?我父亲1970年参加工作,一直在基层第一线工作,直到2002年退休。退休时还缴纳了几千块钱的养老保险。2003年年底父亲因肺癌晚期去世了,享年59岁!因为土葬了父亲,应有的待遇问题也没法说了,也不知道去哪里说去。这一拖,十几年过去了。我想问问政府?为国家建设干了三十年,就因为土葬,什么待遇都没有了吗!人没了没人过问吗!为国家奉献了一辈子的人啊!我想问一下!政府对这样的职工,待遇执行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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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4-02
经查,1.根据政策规定,反映人父亲在去世后应当火化,并在去世后1个月内由其亲属、所在单位持火化证、公安部门的注销户籍证明等材料向县社保局申报,领取李大保的死亡待遇;2.按《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反映人父亲去世后应当火化,不火化不能享受丧葬费和因丧事造成的困难补助费;3.反映人父亲生前没有领取完毕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可以退还给法定继承人,但需要其亲属持有关证明向县社保机构申报。因时间过于久远,县社保局需对其生前领取养老金的期限及实际去世时间予以调查确认,然后才能给其支付相关待遇。反映人没有能及时领到其父亲的死亡待遇是因未按规定申报。如有疑问,请咨询市社保局电话:0375-2978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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