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信件信息
12306
咨询
2019-06-17
养老保险转移
我是由平顶山公路交通勘察设计院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转到山西运城,2019年6月14日咨询政务中心说不能转,原因是新的系统,请问不知何时能转,很急。
回复信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6-18
经核查我局信息系统2019年6月12日已为其生成打印《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应将《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交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按照国办发〔2009〕66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我局目前尚未接收到对方经办机构通过转移接续平台上传的电子函和邮寄的接收函,如果收到,会在规定的经办时限内为其办理转移业务。
回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