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信件信息
104
咨询
2016-12-08
关于燃气安装费用的问题
我是叶县祥和世纪小区的业主,现在物业在收取燃气初装费3200元,说是燃气公司要的安装费,请问燃气初装费不是已经取消了吗?那为什么现在还在收取!请问这些费用的收取有何证据,如果收,请告知按照什么标准和收费依据!
回复信息
市燃气公司
2021-05-28
目前我公司新用户发展的计费标准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平政〔2010〕61号)、《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对县(市)印发平顶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平价房〔2009〕173号)向政府财政缴纳。庭院、安装部分由施工企业按国家工程预算定额执行。因此,我公司并未有收取用户燃气初装费这项业务。 用户如有疑问,可向我公司进行有关咨询,我们将认真解答,给用户一个满意的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如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电话:2619622)
回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