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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4
无法办理不动产证(有房产证)
我于2004年购买的叶县河滨公寓北楼八单元四楼东套,叶县房产局已办理房产证,现需要房产过户,我们小区十几个户主于2021年11月份到叶县住建局咨询情况至今没有明确答复,请市长先生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帮我们解决一下为盼!谢谢市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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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人民政府
2023-04-03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调查,叶县河滨公寓小区位于叶县中心街北城河东侧,由平顶山市丰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共有4栋楼房,2004年建成入住。通过对原土地、房屋等登记资料查阅、核对,叶县河滨公寓小区所在宗地未查询到相关土地初始登记和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信息。2004年至2005年,约260户住户已向原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不动产统一登记系房地一体登记,叶县河滨公寓小区没有土地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无法确定该宗地界址、面积、用途和权利主体状况。该小区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应补充提交土地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该小区是历史分散登记时期由原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县自然资源局已将该小区有关情况向县问题楼盘协调服务指挥部汇报,由县问题楼盘协调服务指挥部统一协调处理。三、县自然资源局将与建设单位平顶山市丰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沟通,由该建设开发单位尽快补充提交土地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反映办理过户事项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所需申请材料为:(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5)税费缴纳凭证;(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待开发建设单位相关手续完善后,反映人可持相关申请材料,向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登记申请,县自然资源局承诺自受理之日起0.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611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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