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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41408
咨询
2023-01-16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为什么必须要做亲子鉴定?
领导好!我想咨询一下如何办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我家孩子1996年11月在平煤总医院出生,当时没有给孩子办出生医学证明(因为平顶山是2013年才开始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现在想补办一个。我现在手头的证明材料有:1.当年的生产病历复印件(盖有总医院公章),2.准生证复印件,3.家庭户口本,4.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5.孩子的出生保健本,6.独生子女证。我拿着上述材料来到总医院妇产科申请补办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工作人员却告诉我还必须要出具亲子鉴定报告,才能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理由是凡是孩子出生后超过12个月没办出生医学证明的,都要做亲子鉴定)。 我不明白:有准生证,在公立正规医院出生的孩子,并且还有当时住院的生产病历,难道还不足以证明亲子关系吗?为什么还要求做亲子鉴定呢?并且咱们本市并没有亲子鉴定机构,还要到外地去做,且费用不菲。难道孩子出生超过12个月亲子关系会发生变化吗?再者,总医院妇产科工作人员说,平顶山2013年才开始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所以我家孩子96年11月出生时,不是我们不办医学出生证明,而是当时根本办不了。现在我想咨询一下:作为平煤总医院的上级主管单位,咱们对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有没有具体统一的权威规定?能不能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让老百姓少跑腿、少花钱、少折腾,优化简化办理流程,让我们不做亲子鉴定就可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谢谢!
回复信息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1-28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按照原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公安厅《转发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豫卫妇〔1996〕4号)要求,全省从1996年3月1日开始使用国家依法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平顶山市是1996年3月1日开始使用国家依法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该网民的孩子1996年11月在平煤总医院出生,根据《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豫卫妇幼〔2017〕9号)规定: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本人或其监护人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证。申领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已依法进行婚姻登记并领取《结婚证》者,提供新生儿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超过12个月申领出生证的,还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父母与子女三方亲子鉴定证明(以下简称“亲子鉴定证明”);新生儿出生时无法提供其父母依法取得的《结婚证》,或非婚生育的,而出生证上需要填写父亲信息者,需提供新生儿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附件1)及父子亲子鉴定证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766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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