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信件信息
19944
举报
2020-11-12
病人晕倒!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40分钟未做任何处理!医生拒绝治疗
2020年12月10晚,病人晕倒!呼吸困难!无意识!120送入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急诊科未做任何急救措施,心内科医生会诊,说跟心内科没有关系,然后就走,并拒绝透漏本人姓名!病人家属无奈情况下把病人又从第二人民医院急诊转入第一人民急诊治疗!现病人还在第一人民医院ICU抢救,瞳孔放大,呼吸机已经用上。请问平顶山市的医疗系处理危急病人程序就是这样的吗?望市政府领导及主管领导部门可以及时关注此事件!
回复信息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11-16
患者王国敏以“胸闷、呼吸困难”为代主诉于11月9日22时55分(时间证明附后)由五院“120”车送入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经查:患者既往有宫颈癌病史,多周期化疗后,营养状况差,神志清,精神差,贫血貌,询问病史及查体不配合。 患者来院后,急诊科医务人员在家属未办理就诊手续时,立即给予吸氧、心电图检查、持续心电监护等医疗措施。22时58分心电图示(证明附后):窦性心律,异常T波;心电监护示:血压220/120mmHg(间断多次给患者测血压时,患者上肢抖动不配合),心率96次/分,呼吸20次/分,血氧饱和度100%;血糖:10.4mmol/L(五院120测血糖及建立静脉通道)。根据患者病情,11月9日23:01分急诊科值班医师立即请第二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值班医生会诊,“胸痛中心”值班医师查看病人、分析心电图后告知患者儿子及急诊科医师(地点在急诊科抢救室大厅):“患者肿瘤化疗病史,目前有“胸闷、气短”主诉,综合考虑:恶性肿瘤 恶病质 心衰待排除,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检查,并请肿瘤科会诊”,后该医师去会诊另一胸闷患者,大约4分钟后走回至急诊内科诊室门口,该患者儿子要求与“胸痛中心”前来会诊的医师谈话,会诊医师随即进入抢救室大厅,该患者儿子马上情绪激动,质问医师:“你确定心脏没有问题吗”?“胸痛中心”会诊医师对患者儿子解释需要先完善检查,请肿瘤科医师评估病情,现在只从代主诉“胸闷”不能直接确诊心脏疾病。但患者儿子情绪激动不听解释,要去投诉该医师,并拿出手机进行拍照,为确保人身安全,“胸痛中心”会诊医师快步走出急诊科抢救室大厅,至急诊科中厅,患者儿子追上该医师并谩骂、试图对其进行攻击,此时急诊科中厅有两位民警在办理其他事情,为避免事态升级,“胸痛中心”会诊医师迅速走向民警,患者儿子未再对其进行追赶。 在“胸痛中心”会诊后,患者家属即开始不停打电话进行投诉(具体不知道受话方)。在患者家属电话投诉期间,急诊科医师本着对病人负责的态度,为进一步明确病情,于2020年11月9日23:10分左右(内线电话通知)请肿瘤科值班医生前来会诊,肿瘤科医师到达急诊科后,询问患者及家属病情时,家属不配合并要求转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2020年11月9日23:35分(市急救中心提供数据)患者家属打120联系转诊,大约10—15分钟后患者及家属随“120”派出的救护车一起离开。 在整个急诊科救治过程中,由于家属一直不办就诊卡,导致无法给患者正常建档,我院为患者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所有诊疗项目我院均未收取挂号、会诊、监护、吸氧、心电图检查等相关费用。 二、投诉人陈述事实存在以下不实 1、患者王国敏于2020年11月9日晚22时55分由五院“120”车送入我院急诊科,而非2020年11月10日晚。 2、患者来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后,急诊科积极给予检查、请相关科室会诊,在患者未办理就诊卡、未缴费的情况仍进行积极救治,不存在投诉所说:“未做任何急救措施”。 三、存在问题 “胸痛中心”会诊医师在与患者家属沟通过程中未掌握沟通技巧,该患者为长期化疗肿瘤病人,家属情绪抑郁,“胸痛中心”会诊医师在谈话过程中未体恤家属心情。 四、整改措施 第二人民医院要求“胸痛中心”全体人员加强医患沟通技巧培训、学习,认真执行各项核心制度。
回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