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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19857
投诉
2020-11-04
实名投诉廉村镇征地负责人(人大主席谷豪和李副镇长)乱用职权、徇私舞弊、违反政府人员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等利用职务违法犯罪的行为
1、2020年6月份,234国道建设征用土地,我村(叶县廉村镇刘宋庄村)属于被征地范围内,我被征用土地2.8亩,按照叶县政府2019年10月21号{16}号公告要求,每公顷补偿标准为155.4万元(含社会保障金65.4万/公顷),每亩补偿失地用户10.49万。地面附着物按照《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平政【2017】33号文进行补偿,但现廉村镇政府按照每亩8.45万元进行补偿,地面附属物不赔偿。我被征用土地2.8亩,地面附属物是5-6年辛意树,胸径3-5公分,这是按照2018年10月份县乡政府完成绿化任务要求,在许平南高速两侧100米内必须栽树的要求种的!当时我播种的麦子都已出全苗,廉村镇政府派人用拖拉机用耙、把麦子毁掉,在麦田内用挖坑机挖树坑。我自己买的辛夷树苗,按绿化间距栽上的。 2、村中南北路北头儿两侧修234公路占用37棵树,这部分是拍卖所得,有林权证。我反映到廉村镇政府,负责征地的人大主席谷豪说是征地包干价,地面附属物不赔偿,我现以县政府明文公告和相关政策据理力争,廉村镇负责征地的人大主席谷豪和负责我村的李副镇长说:谁让你种树的,并放狠话要把树直接锯掉,补偿款扣除,要把我抓走。当时我就是按照县乡政府要求在兰南高速100米内栽树的,难道当时听政府办事是错的吗?现在不赔偿还要霸占我的地并多次威胁。现在我强烈要求按照叶县政府16号公告和平顶山市2017年33号文等相关赔偿规定对我进行赔偿。并实名检举控告廉村镇人大主席谷豪和李副镇长乱用职权、徇私舞弊、违反政府人员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等利用职务违法犯罪的行为。
回复信息
叶县人民政府
2020-11-16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核查,2020年6月,廉村镇政府对东环路东移项目涉及的农户房屋、耕地面积及地面附属物进行了测量评估。廉村镇政府对涉及到辖区内洛平高速以南的土地按照包干的补偿方案进行补偿,即耕地面积补偿标准为区片价每亩60000元,地面附属物包括青苗款补偿标准为包干价每亩22500元,农户于10月5日前签订补偿协议的每亩奖励资金2000元,共计84500元。该反映人未在10月5日前签订补偿协议,每亩应按82500元进行补偿。该反映人所述种辛意树的7.12亩土地是高速廊道国储林项目,已于2017年流转给刘宋庄村委会,该反映人分别于2018年、2019年共取得土地流转金14320元,故不应该对其进行补偿。该反映人所述37棵树的土地属村集体的路边荒沟,该反映人于四荒拍卖取得该土地的经营管理权,但合同已于2015年到期,到期后未续约,也未交承包款,现道路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该土地,按政策规定应自行把树变卖处理并把土地交还村集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855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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