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信件信息
14938
投诉
2019-12-14
怀孕检查 结婚证
我和爱人于今年9月份结婚,但由于我工作在长沙,婚假时间较短,暂未领结婚证。现我爱人已经怀孕,她在市妇幼保健院做怀孕检查时要求提供结婚证,否则不予检查。1.请问市妇幼保健院 的这种要求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做为依据?2.如果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对于该医院的此种无理要求做为普通市民应如何处置?
回复信息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12-20
接到网民留言后,市卫健委有关科室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核实了有关情况,市妇幼保健院在没有提供结婚证的情况下已进行了相关检查,但对个别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不满意。市卫健委已要求市妇幼保健院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希望网民继续关注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联系电话:4962368。
回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