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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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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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4
郏县城管局违停锁车
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 2019年8月13日上午10时许,将车辆停在郏县紫云路行政审批中心东侧马路对面平台,未停在城管局规划的车位上,被开具违停罚单。这个我也认可罚款,愿意接受处罚。问题是为什么要把车轮用锁车工具给锁了,打城管局电话被告知只能先缴罚款再开锁,让其把锁打开去城管局缴罚款都不行,让走路或者打车去城管局交罚款后才能开锁。请市领导监督一下,郏县城管局的执法行为是否合法合理!普通市民翘首以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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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人民政府
2019-08-19
关于网友反映郏县城管局违停锁车一事,调查情况如下: 经核实,该车辆停车地点为东来顺饭店门前禁停通道,属于违章停车。县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车牌号:豫A7A22Z,将车辆停放在禁停通道处,依法对该车辆进行了证据固定。按照县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郏县交通管理部门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划转到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可以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机动车未在规定地点停放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依法进行治理、处罚。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县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城区道路路况的调查研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多的施划停车泊位,更好地为全县人民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1393751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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