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信件信息
11484
咨询
2019-04-03
电动车上牌是否是强制行为
电动车上牌是否是强制行为?今日我市各个微信朋友圈,公众号都再转发关于4.15电动车新规,那么我市对于电动车上牌具体是怎么规定的?电动车上牌,电动摩托驾驶证是否是政府规定的强制性行为?
回复信息
市公安局
2019-06-27
近年来,市综治、公安部门经多方考察论证,按照“无偿备案登记,有偿安装防盗装置,自愿办理商业保险”的原则对电动自行车开展登记备案。截至2019年5月31日,全市共登记备案电动自行车41万余辆,登记备案后丢失1183辆,找回1074辆,完成赔付97辆;登记备案后发生交通事故1723起,已完成理赔1606起,正在办理117起,理赔金额190余万元。有力推进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有效解决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动自行车被盗、事故、交通管理等问题,提升了公安机关打防犯罪、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针对网民反映的微信朋友圈传播“2019年4月15日起禁止无牌无证电动车上路行驶,一经发现扣留车辆”情况,市局治安管理部门第一时间与市电动自行车物联网服务中心联系,经询问该中心负责人,其称未发布过此类公告。5月17日,市电动车物联网服务中心在《中国平煤神马报》第三版登报声明:“我们公司未与公安局联合发布过强制电动车上牌的相关信息,如若再发现有个人或单位散布上述相关信息,我们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感谢广大网民对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工作的关注、支持,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一如既往地对我市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工作进行监督、帮助和支持,备案登记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治安支队联系(联系人:兰警官 电话:3220556)。
回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