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开始网上申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7-04-12 浏览次数: 浏览

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我市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社会人员开展教师资格认定4月11日开始网上申报。

按照规定,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范围是学籍在我市境内的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含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申请人应于4月10日至4月14日向所在学校提出报名登记,经审验合格者于5月9日至15日向所在院校递交申请表、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符合各项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还应进行“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11日至5月10日的每个工作日的8:30至21:00,申报网站为中国教师资格网,进入网站后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5月23日至6月30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集中审查申请人的材料,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6月27日至7月28日,学校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并及时发给学生。

另外,符合面向社会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4月11日至5月1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要求注册网上申报账号,并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等)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体检时间5月4日至5日,地点在市中小学卫生保健站(市一中东侧);提交申请材料时间5月16日-18日,地点为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本人按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和提交材料。详情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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