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6-11-22 浏览次数: 浏览

11月21日市人社局医保中心有关人士提醒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工作已全面启动,凡具有城镇户籍、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人员,请及时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缴费参保。缴费时间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据了解,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发出的《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医疗〔2016〕11号),2016年我市城镇居民个人缴纳2017年医疗保险费执行全省最低标准,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的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为90元,其他城镇居民个人年度缴费标准均为150元。今年资助参保对象统一调整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每人每年资助30元的参保费用,由县级民政部门按照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社会化发放程序,在12月31日前直接拨付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个人账户。此外,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调整为32元,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金中支付,参保居民个人不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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